陈诜〔清代〕
陈诜
陈诜(1642—1722),字叔大,号实斋,浙江海宁盐官人。清康熙十一年(1672)举人。由中书舍人考选吏科给事中。曾上章奏提出治理黄河具体规划,检举残害百姓的官员,历官至左副都御史。四十三年,出任贵州巡抚。后调任湖北巡抚。时江浙米贵,诜放宽米禁,通盘筹划,平抑三省米价。原来湖北盐规,每年需送官府2万金,盐商趁此提高盐价。诜到任,革除此种陋规。卸任时,盐商送诜万金,不受。五十年,升工部尚书,转礼部尚书。后老病辞归。卒谥清恪。著有《周易玩辞述》、《诗经述》、《四书述》、《资治通鉴述》等。
禁中寓直,梦游仙游寺
白居易 〔唐代〕
减字木兰花·冬至
阮阅 〔宋代〕
减字木兰花·题雄州驿
蒋氏女 〔宋代〕
凤凰台上忆吹箫·寸寸微云
贺双卿 〔清代〕
蝶恋花·莫斗婵娟弓样月
王国维 〔近现代〕
拜星月·高平秋思
周邦彦 〔宋代〕
一剪梅·游蒋山呈叶丞相
辛弃疾 〔宋代〕
清平乐(越上作)
王炎 〔宋代〕
好事近(送春)
蔡幼学 〔宋代〕
于飞乐(别筵赠歌妓姊妹)
毛滂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