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诜〔清代〕
陈诜
陈诜(1642—1722),字叔大,号实斋,浙江海宁盐官人。清康熙十一年(1672)举人。由中书舍人考选吏科给事中。曾上章奏提出治理黄河具体规划,检举残害百姓的官员,历官至左副都御史。四十三年,出任贵州巡抚。后调任湖北巡抚。时江浙米贵,诜放宽米禁,通盘筹划,平抑三省米价。原来湖北盐规,每年需送官府2万金,盐商趁此提高盐价。诜到任,革除此种陋规。卸任时,盐商送诜万金,不受。五十年,升工部尚书,转礼部尚书。后老病辞归。卒谥清恪。著有《周易玩辞述》、《诗经述》、《四书述》、《资治通鉴述》等。
赠友人其三
李白 〔唐代〕
【双调】折桂令
曾瑞 〔元代〕
酒泉子·长忆观潮
潘阆 〔宋代〕
好事近·夜起倚危楼
王国维 〔近现代〕
女冠子·四月十七
韦庄 〔唐代〕
遐方怨·花半拆
温庭筠 〔唐代〕
南歌子(王清叔会同舍赏莲花,席间命官奴索词)
姚述尧 〔宋代〕
醉落魄(咏秋十首)
张抡 〔宋代〕
小重山(立春日欲雪)
毛滂 〔宋代〕
蝶恋花(东堂下牡丹,仆所栽者,清明后见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