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颜,字仲和,福州福清(今属福建)人,概子,邵弟。仁宗嘉祐四年(一○五九)进士。英宗治平间知许州临川县(《元丰类稿》卷四五《天长县君黄氏墓志铭》,按:北宋无许州,疑当作抚州)。神宗元丰二年(一○七九),提举广南东路常平事。哲宗元祐二年(一○八七),提点广南东路刑狱(同上书卷四○○),降知永州,徙泉州、濠州。徽宗建中靖国元年(一一○一),知邓州(《宋会要辑稿》选举三三之二二)。崇宁元年(一一○二),知湖州。三年,移知庐州。终中奉大夫、直秘阁。事见《淳熙三山志》卷二六。今录诗七首。
厉王虐,国人谤王。召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召公曰:“是障之也。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曚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民之有口,犹土之有山川也,财用于是乎出;犹其原隰之有衍沃也,衣食于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败于是乎兴。行善而备败,其所以阜财用衣食者也。夫民虑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
王不听,于是国人莫敢出言。三年,乃流王于彘。
长江万里归帆,西风几度阳关,依旧红尘满眼。夕阳新雁,此情时拍阑干。
楚云飞满长空,湘江不断流东,何事离多恨冗?夕阳低送,小楼数点残鸿。
数声短笛沧州,半江远水孤舟,愁更浓如病酒。夕阳时候,断肠人倚西楼。
江亭远树残霞,淡烟芳草平沙,绿柳阴中系马。夕阳西下,水村山郭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