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尧叟(961年—1017年5月10日),字唐夫,阆州阆中人,北宋宰相,左谏议大夫陈省华长子、太子太师陈尧佐、天雄军节度使陈尧咨长兄。宋太宗端拱二年(989年)状元,与弟陈尧佐同科,又与父亲同日获赐绯衣,历官秘书丞、河南东道判官、工部员外郎。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升任同平章事、枢密使。大中祥符九年(1016年),因病改授右仆射、知河阳军。天禧元年(1017年),陈尧叟去世,年五十七。真宗废朝二日,追赠侍中,谥号“文忠”。著有《监牧议》、《请盟录》等。
古之传者有言:成王以桐叶与小弱弟戏,曰:“以封汝。”周公入贺。王曰:“戏也。”周公曰:“天子不可戏。”乃封小弱弟于唐。
吾意不然。王之弟当封邪,周公宜以时言于王,不待其戏而贺以成之也。不当封邪,周公乃成其不中之戏,以地以人与小弱者为之主,其得为圣乎?且周公以王之言不可苟焉而已,必从而成之邪?设有不幸,王以桐叶戏妇寺,亦将举而从之乎?凡王者之德,在行之何若。设未得其当,虽十易之不为病;要于其当,不可使易也,而况以其戏乎!若戏而必行之,是周公教王遂过也。
吾意周公辅成王,宜以道,从容优乐,要归之大中而已,必不逢其失而为之辞。又不当束缚之,驰骤之,使若牛马然,急则败矣。且家人父子尚不能以此自克,况号为君臣者邪!是直小丈夫缺缺者之事,非周公所宜用,故不可信。
或曰:封唐叔,史佚成之。
十月九日,孟亨之置酒秋香亭。有双拒霜,独向君猷而开,坐客喜笑,以为非使君莫可当此花,故作是篇。
两两轻红半晕腮,依依独为使君回。若道使君无此意,何为,双花不向别人开。
但看低昂烟雨里,不已。劝君休诉十分杯。更问尊前狂副使。来岁。花开时节与谁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