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宁一(生卒年不详),日照人,字中三。初居县城,后迁皋陆。1739年(乾隆四年)考中进士,授礼部主事,不久升为御史。后出任四川盐道。他改革盐法,实行坍井免征、新井加税,受到朝廷褒奖。升任四川按察使时,集资建了贡院和栈阁,并筑成绵川等城。后奉调回京,任教于金台书院,培养了大批知名学生。他为官清廉,年及七十,告老还乡,除衣服被褥外,只有几箱图书。
南阳县有杨二相公者,精于拳勇。能以两肩负两船而起,旗丁数百以篙刺之,篙所触处,寸寸折裂.以此名重一时,率其徒行教常州。每至演武场传授枪棒,观者如堵。忽一日,有卖蒜叟,龙钟伛偻,咳嗽不绝声,旁睨而揶揄之。众大骇,走告杨。杨大怒,招叟至前,以拳打砖墙,陷入尺许,傲之曰:“叟能如是乎?”叟曰:“君能打墙,不能打人。”杨愈怒骂曰:“老奴能受我打乎?打死勿怨!”叟笑曰:“垂死之年,能以一死成君之名,死亦何怨?”乃广约众人,写立誓劵。
令杨养息三日,老人自缚于树,解衣露腹。杨故取势于十步外,奋拳击之。老人寂然无声。但见杨双膝跪地,叩头曰:“晚生知罪了。”拔其拳,已夹入老人腹中,坚不可出,哀求良久,老人鼓腹纵之,已跌出一石桥外矣。
老人徐徐负蒜而归,卒不肯告人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