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鼎需(一○九二~一一五三),号懒庵,俗姓林,长乐(今属福建)人。年二十五读《遗教经》得悟,依保寿乐禅师为比丘。踰十年归里,结庵于羌峰绝顶,三年不下山。后由佛心才禅师挽其出。高宗绍兴初谒宗杲于洋屿,旋随宗杲移小溪,与之分座,由此得声。泉州守请开法延福,后退处洋屿八年,晚居东西禅。二十三年卒,年六十二。为南岳下十六世,径山大慧普觉宗杲禅师法嗣。《嘉泰普灯录》卷一八、《五灯会元》卷二○有传。 释鼎需诗,据《续古尊宿语要》所收《懒庵需禅师语》等书所录,编为一卷。
外平不书,此何以书?大其平乎己也。何大其平乎己?庄王围宋,军有七日之粮尔!尽此不胜,将去而归尔。于是使司马子反乘堙而窥宋城。宋华元亦乘堙而出见之。司马子反曰:“子之国何如?”华元曰:“惫矣!”曰:“何如?”曰:“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司马子反曰:“嘻!甚矣,惫!虽然,吾闻之也,围者柑马而秣之,使肥者应客。是何子之情也?”华元曰:“吾闻之:君子见人之厄则矜之,小人见人之厄则幸之。吾见子之君子也,是以告情于子也。”司马子反曰:“诺,勉之矣!吾军亦有七日之粮尔!尽此不胜,将去而归尔。”揖而去之。
反于庄王。庄王曰:“何如?”司马子反曰:“惫矣!”曰:“何如?”曰:“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庄王曰:“嘻!甚矣,惫!虽然,吾今取此,然后而归尔。”司马子反曰:“不可。臣已告之矣,军有七日之粮尔。”庄王怒曰:“吾使子往视之,子曷为告之?”司马子反曰:“以区区之宋,犹有不欺人之臣,可以楚而无乎?是以告之也。”庄王曰:“诺,舍而止。虽然,吾犹取此,然后归尔。”司马子反曰:“然则君请处于此,臣请归尔。”庄王曰:“子去我而归,吾孰与处于此?吾亦从子而归尔。”引师而去之。故君子大其平乎己也。此皆大 夫也。其称“人”何?贬。曷为贬?平者在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