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棐(一一八○~一二四二),字功甫,平阳(今属浙江)人。宁宗嘉定元年(一二○八)进士。十三年,为浙西安抚司干办公事(《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一之一七)。理宗绍定初知丽水县(清光绪《处州府志》卷一三)。四年(一二三一),知广德军(光绪《广德州志》卷三一)。淳祐二年卒,年六十三(《东瓯金石志》卷八《林棐墓碣》)。今录诗二首。
隋堤柳,岁久年深尽衰朽。风飘飘兮雨萧萧,三株两株汴河口。
老枝病叶愁杀人,曾经大业年中春。大业年中炀天子,种柳成行夹流水。
西自黄河东至淮,绿阴一千三百里。大业末年春暮月,柳色如烟絮如雪。
南幸江都恣佚游,应将此柳系龙舟。紫髯郎将护锦缆,青娥御史直迷楼。
海内财力此时竭,舟中歌笑何日休。上荒下困势不久,宗社之危如缀旒。
炀天子,自言福祚长无穷,岂知皇子封酅公。龙舟未过彭城閤,义旗已入长安宫。
萧墙祸生人事变,晏驾不得归秦中。土坟数尺何处葬,吴公台下多悲风。
二百年来汴河路,沙草和烟朝复暮。后王何以鉴前王,请看隋堤亡国树。
浙江之潮,天下之伟观也。自既望以至十八日为盛。方其远出海门,仅如银线;既而渐近,则玉城雪岭际天而来,大声如雷霆,震撼激射,吞天沃日,势极雄豪。杨诚斋诗云“海涌银为郭,江横玉系腰”者是也。
每岁京尹出浙江亭教阅水军,艨艟数百,分列两岸;既而尽奔腾分合五阵之势,并有乘骑弄旗标枪舞刀于水面者,如履平地。倏尔黄烟四起,人物略不相睹,水爆轰震,声如崩山。烟消波静,则一舸无迹,仅有“敌船”为火所焚,随波而逝。
吴儿善泅者数百,皆披发文身,手持十幅大彩旗,争先鼓勇,溯迎而上,出没于鲸波万仞中,腾身百变,而旗尾略不沾湿,以此夸能。
江干上下十余里间,珠翠罗绮溢目,车马塞途,饮食百物皆倍穹常时,而僦赁看幕,虽席地不容间也。
庚戌十一月,予自广陵归,与陈子灿同舟。子灿年二十八,好武事,予授以左氏兵谋兵法,因问:“数游南北,逢异人乎?”子灿为述大铁椎,作《大铁椎传》。
大铁椎,不知何许人,北平陈子灿省兄河南,与遇宋将军家。宋,怀庆青华镇人,工技击,七省好事者皆来学,人以其雄健,呼宋将军云。宋弟子高信之,亦怀庆人,多力善射,长子灿七岁,少同学,故尝与过宋将军。
时座上有健啖客,貌甚寝,右胁夹大铁椎,重四五十斤,饮食拱揖不暂去。柄铁折叠环复,如锁上练,引之长丈许。与人罕言语,语类楚声。扣其乡及姓字,皆不答。
既同寝,夜半,客曰:“吾去矣!”言讫不见。子灿见窗户皆闭,惊问信之。信之曰:“客初至,不冠不袜,以蓝手巾裹头,足缠白布,大铁椎外,一物无所持,而腰多白金。吾与将军俱不敢问也。”子灿寐而醒,客则鼾睡炕上矣。
一日,辞宋将军曰:“吾始闻汝名,以为豪,然皆不足用。吾去矣!”将军强留之,乃曰:“吾数击杀响马贼,夺其物,故仇我。久居,祸且及汝。今夜半,方期我决斗某所。”宋将军欣然曰:“吾骑马挟矢以助战。”客曰:“止!贼能且众,吾欲护汝,则不快吾意。”宋将军故自负,且欲观客所为,力请客。客不得已,与偕行。将至斗处,送将军登空堡上,曰:“但观之,慎弗声,令贼知也。”
时鸡鸣月落,星光照旷野,百步见人。客驰下,吹觱篥数声。顷之,贼二十余骑四面集,步行负弓矢从者百许人。一贼提刀突奔客,客大呼挥椎,贼应声落马,马首裂。众贼环而进,客奋椎左右击,人马仆地,杀三十许人。宋将军屏息观之,股栗欲堕。忽闻客大呼曰:“吾去矣。”尘滚滚东向驰去。后遂不复至。
魏禧论曰:子房得力士,椎秦皇帝博浪沙中。大铁椎其人欤?天生异人,必有所用之。予读陈同甫《中兴遗传》,豪俊、侠烈、魁奇之士,泯泯然不见功名于世者,又何多也!岂天之生才不必为人用欤?抑用之自有时欤?子灿遇大铁椎为壬寅岁,视其貌当年三十,然大铁椎今年四十耳。子灿又尝见其写市物帖子,甚工楷书也。
余年来观瀑屡矣,至峡江寺而意难决舍,则飞泉一亭为之也。
凡人之情,其目悦,其体不适,势不能久留。天台之瀑,离寺百步,雁宕瀑旁无寺。他若匡庐,若罗浮,若青田之石门,瀑未尝不奇,而游者皆暴日中,踞危崖,不得从容以观,如倾盖交,虽欢易别。
惟粤东峡山,高不过里许,而磴级纡曲,古松张覆,骄阳不炙。过石桥,有三奇树鼎足立,忽至半空,凝结为一。凡树皆根合而枝分,此独根分而枝合,奇已。
登山大半,飞瀑雷震,从空而下。瀑旁有室,即飞泉亭也。纵横丈馀,八窗明净,闭窗瀑闻,开窗瀑至。人可坐可卧,可箕踞,可偃仰,可放笔研,可瀹茗置饮,以人之逸,待水之劳,取九天银河,置几席间作玩。当时建此亭者,其仙乎!
僧澄波善弈,余命霞裳与之对枰。于是水声、棋声、松声、鸟声,参错并奏。顷之,又有曳杖声从云中来者,则老僧怀远抱诗集尺许,来索余序。于是吟咏之声又复大作。天籁人籁,合同而化。不图观瀑之娱,一至于斯,亭之功大矣!
坐久,日落,不得已下山,宿带玉堂。正对南山,云树蓊郁,中隔长江,风帆往来,妙无一人肯泊岸来此寺者。僧告余曰:“峡江寺俗名飞来寺。”余笑曰:“寺何能飞?惟他日余之魂梦或飞来耳!”僧曰:“无征不信。公爱之,何不记之!”余曰:“诺。”已遂述数行,一以自存,一以与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