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自明,生卒年月不详,字诚子,号丹霞,南宋江西建昌人。宋宁宗嘉定八年(1215)以宜州教授兼摄知州时,捐奉10万,提州用赢钱20万,又请得广西转运判官兼提刑狱方信儒拔盐运款24万建山谷祠及龙溪书堂,总计面积40多亩。张自明,博学能诗,在山谷祠撰立《龙溪书堂记》、《龙溪书堂图记》二碑,在北山、南山、九龙山等胜境留有诗刻多处。其在任期间,政简刑清,兴学尚文,惠政于民甚厚。九龙山有“丹霞遗蜕”遗迹,被列为宜阳八景之一。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踰矩。”(踰 同:逾)
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
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子曰:“衣敝缊袍,与衣狐貉者立,而不耻者,其由也与!”“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子路终身诵之。子曰:“是道也,何足以臧?”
子贡问为仁。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居是邦也,事其大夫之贤者,友其士之仁者。”
子贡问曰:“乡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乡人皆恶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
子谓子贡曰,“女与回也孰愈?”对曰,“赐也何敢望回?回也闻一以知十,赐也闻一以知二。”子曰,“弗如也,吾与女弗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