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彦真(一一四三~一一九六),原名彦能,字从简,魏王廷美七世孙(《宋史·宗室世系》二三)。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进士(《八琼室金石补正》卷一一六),调抚州录事参军。淳熙十四年(一一八七)知吴县(清同治《苏州府志》卷五三)。秩满,通判袁州(明正德《姑苏志》卷四一)。宁宗庆元二年命知兴化军,未赴卒,年五十四。事见《渭南文集》卷三四《知兴化军赵公墓志铭》。
余与嵇康、吕安居止接近,其人并有不羁之才。然嵇志远而疏,吕心旷而放,其后各以事见法。嵇博综技艺,于丝竹特妙。临当就命,顾视日影,索琴而弹之。余逝将西迈,经其旧庐。于时日薄虞渊,寒冰凄然。邻人有吹笛者,发音寥亮。追思曩昔游宴之好,感音而叹,故作赋云:
将命适于远京兮,遂旋反而北徂。
济黄河以泛舟兮,经山阳之旧居。
瞻旷野之萧条兮,息余驾乎城隅。
践二子之遗迹兮,历穷巷之空庐。
叹黍离之愍周兮,悲麦秀于殷墟。
惟古昔以怀今兮,心徘徊以踌躇。
栋宇存而弗毁兮,形神逝其焉如。
昔李斯之受罪兮,叹黄犬而长吟。
悼嵇生之永辞兮,顾日影而弹琴。
托运遇于领会兮,寄余命于寸阴。
听鸣笛之慷慨兮,妙声绝而复寻。
停驾言其将迈兮,遂援翰而写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