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传心素,托简书,问春归欲归何处?送春词不题风共雨,止埋怨落花飞絮。
贪新酿,趁晚凉,笑相呼凭肩歌唱。最多情女郎心外想,打鸳鸯采莲湖上。萦心
事,惹恨词,更那堪动人秋思。画楼边几声新雁儿,不传书摆成个愁字。年华尽,
腊味醇,睡不温晓寒成阵。折梅花不传心上人,村煞我陇头春信。 咏所见
人如玉,鬓似云,动春心半含娇俊。近装奁懒将花貌匀,旋窝儿粉香成晕。 酒散
旗亭散,歌韵歇,暖风轻柳摇台榭。杏花墙夕阳春去也,马蹄香宝鞍敲月。 效香奁体
惚蝉鬓,怯镜鸾,雁声寒不禁肠断。碧纱窗夜长鸳梦短,怕黄昏一灯相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