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半夜里就喊起孩子们,趁著天刚破晓,赶紧去耕田,瘦弱的老牛有气无力,正拉著犁在田里艰难地走着。
一般人不知道种田人的辛苦,就以为田里的稻禾是自然而然就长成的。
注释
时人:当时的人。
将谓:就以为。
这首诗反映当时农民生活的艰苦。表达了对农民的同情和对“时人”无知的批评。后两句与李绅《悯农》诗的“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所表达的意思相似,但感情更加强烈,有相当的批判力度,过去常用来讥讽那些不知耕作辛苦、不懂谋生艰难、耽于吃喝玩乐的人们。
科场才俊——颜仁郁, 字文杰,号品俊。福建德化三班泗滨人。生于唐大和(827~835)间。祖籍河南温县。祖父颜景茂,为兵曹参军,入闽任福州侯官县令。父颜芳(787~860),随其父入闽,辗转来到永福(今永泰)县归德场归义乡山亭里(今德化县三班镇泗滨村),受聘于金员外为家塾教师,后怡情当地山水,定居肇基于此。仁郁为颜芳第七子。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