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张子谪居大庾,借僧居数椽,阅七年,即东窓种竹数竿,为读书之所。因榜之曰:“竹轩。”
客有见而问焉,曰:“耻之于人,大矣!今子不审出处,罔择交游,致清议之靡容,纷弹射而痛诋,朋友摈绝,亲戚包羞,远窜荒陬瘴疠之所侵,蛇虺之与邻。”
子张子哑然笑曰:“物各有趣,人各有适。子方以窜逐为耻,我独以适心为贵。今吾将叙吾之适,以浣子之适,其可乎?”
客曰:“唯唯。”
子张子曰:“今夫竹之为物也,其节劲,其气清,其韵髙。冐霜雪而坚贞,延风月而清淑。吾诵书而有味,考古而有得,仰首而见,俯首而听,如笙箫之在云表。如圣哲之居一堂,爽气在前,清阴满几。陶陶然不知孰为我,孰为竹,孰为耻,孰为不耻,盎盎如春。醺醺如醉,子亦知此乐乎?”
客闻吾言,神丧志沮,面无人色。吾因以是言而刻诸石。
(1092—1159)杭州钱塘人,字子韶,号横浦居士,又号无垢居士。少游京师,从学于杨时。高宗绍兴二年进士第一。历著作郎及礼部、刑部侍郎等职。因与秦桧不和,被谪南安军十四年。桧死,起知温州。研思经学,多有训解。卒谥文忠。有《横浦集》、《孟子传》。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呜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吾社之行为士先者,为之声义,敛赀财以送其行,哭声震动天地。缇骑按剑而前,问:“谁为哀者?”众不能堪,抶而仆之。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毛一鹭,公之逮所由使也;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中丞匿于溷藩以免。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五人,曰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谈笑以死。断头置城上,颜色不少变。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买五人之头而函之,卒与尸合。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
嗟乎!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且矫诏纷出,钩党之捕遍于天下,卒以吾郡之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大阉亦逡巡畏义,非常之谋难于猝发,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观之,则今之高爵显位,一旦抵罪,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而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贱行,视五人之死,轻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义暴于朝廷,赠谥褒美,显荣于身后;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无不有过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故余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