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梦桂(一一八○~一二五三),字德芳,隆兴府(今江西南昌)人。宁宗嘉定十三年(一一二○)进士,调德安府司户参军。辟为安陆军节度推官。入荆南、四川安抚司幕。历知吉州万安、鄂州武昌县,通判辰州、岳州。官至朝请郎。理宗嘉熙三年(一二三九),命知容州,未赴。閒居十五年,宝祐元年卒,年七十四。有《平塘陶先生诗》三卷(卷三为附录),今仅存民国宜秋馆翻刻清雍正十二年修补明崇祯元年裔孙陶文章刊本。事见本集卷三宋罗必先《故知容州朝请陶公墓志铭》及近人李之鼎跋。 陶梦桂诗,以宜秋馆翻刻本(藏浙江图书馆)为底本,底本明显错讹酌予订正。
吴王夫差败越于夫椒,报槜李也。遂入越。越子以甲楯五千保于会稽,使大夫种因吴太宰嚭以行成。
吴子将许之。伍员曰:“不可。臣闻之:‘树德莫如滋,去疾莫如尽。’昔有过浇杀斟灌以伐斟鄩,灭夏后相。后缗方娠,逃出自窦,归于有仍,生少康焉,为仍牧正。惎浇能戒之。浇使椒求之,逃奔有虞,为之庖正,以除其害。虞思于是妻之以二姚,而邑诸纶,有田一成,有众一旅。能布其德,而兆其谋,以收夏众,抚其官职;使女艾谍浇,使季杼诱豷,遂灭过、戈,复禹之绩。祀夏配天,不失旧物。今吴不如过,而越大于少康,或将丰之,不亦难乎?勾践能亲而务施,施不失人,亲不弃劳,与我同壤而世为仇雠。于是乎克而弗取,将又存之,违天而长寇雠,后虽悔之,不可食已。姬之衰也,日可俟也。介在蛮夷,而长寇雠,以是求伯,必不行矣。”
弗听。退而告人曰:“越十年生聚,而十年教训,二十年之外,吴其为沼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