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心追逐南去的白云飘逝,身体跟随着从北边南飞的大雁回来。
家乡篱笆下的菊花,如今又有多少株盛开?
注释
扬州:这里指陈京都建康(今江苏南京)。
九月九日:是指重阳节。
薇山亭:亭名,所在不详。
薇山:一作“微山,山名。在今山东微山县,山下有微山湖。
赋韵:犹言赋诗。
逐:追赶;追随。南云:南去之云。
逝:往,去。
形:身。
北雁:从北边南飞的大雁。
篱:篱笆。
此诗是江总晚年归乡,从长安南归到达江都(扬州治所)以后,路过薇山亭时,正值重阳节,由感而发写下的。
《于长安归还扬州九月九日行薇山亭赋韵》是一首五言诗。该诗主要通过南云、北雁寄托自己对家乡的思恋,通过单独询问故乡篱笆下菊花抒发了诗人思乡欲归的急迫心情。全诗即景抒情,感情含蓄,极平缓地表达出极深的思乡之意,语浅而情深。
这首诗是作者晚年回归故乡时路过薇山亭时所作。该诗主要通过南云、北雁寄托自己对家乡的思恋,通过单独询问故乡篱笆下菊花抒发了诗人思乡欲归的急迫心情。全诗即景抒情,感情比较含蓄。
诗的首句就云“心逐南云近”,在这一句当中,寄寓了丰富的含义。首先是诗人对家乡的思念,然而思念却不得归还,于是仰天长叹,奇情于南去的白云,就是陆机所说的“指南云以寄款”。但是只云去而未去,思乡之悄愈苦,只得心追逐南去的白云飘逝。江总在思乡情浓时,总是仰望那南去的白云,在《遇长安使寄裴尚书》中亦云“去云目徒送,离琴手自挥”,表达的仍然是这种思乡的感情。如果说在《寄装尚书》中表达的是一种无可奈何的感情的话,那么,在这里,作者着重表现的就是一种归还家乡的焦急心情。因为此时诗人已经行走在回家的路途之上了。
第二句是“形随北雁来”,在上句表达思乡之苦和归乡之焦急之后,这一句流露了一种来到南方的欣喜。伴随那从北而来的轻快的大雁,诗人来到了南方。因为归家乡的感望就要实现了,所以欣喜;因为心中欣喜,因而脚步也就轻快。“形随北雁来”五字显得自自在而飘逸。
前二句加在一起,就产生了第一个波折,从对比中表现出诗人对家乡的深深的思念。从格律和用词上看,这二句对仗工整,表现出诗人语言技巧的高妙;在语势上,语句轻快急促如行云流水很好地表现了诗人归家的心情。
后二句是“故乡篱下菊,今日几花开?”作者通过这个问题,把思乡的感情变得深沉了。在回故乡的途中,在思乡之情急切的时候,也是在家乡就快要出现在眼前的时候,诗人突然想到了故乡篱墙下的菊花,这种思维过程非常符合感情发展的逻辑。篱墙下的菊花是一个具体的物像,而且是诗人在故乡时常常能见到的东西,给诗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种印象埋藏在诗人的潜意识当中,所以在归乡的感望就要实现的时候,它就突然从潜意识里跳了出来,诗人对故乡的印象也清晰起来。诗人这时想到了篱下菊,但并不是只想到了篱下菊,从前常常见到的物像必然附著着许多其他的事件、感情,所以想起了篱下菊,那些篱下菊上的附著物也自然就联想起来了。因此,诗人通过对一个单一而具体的物件的回忆下子唤起了对家乡的整个的印象。可见这两句诗使全诗的感情得到了深化。而此二句的语势变得缓慢,也正好村托了这种深化的感情。▲
江总(519~594)著名南朝陈大臣、文学家。字总持,祖籍济阳考城(今河南兰考)。出身高门,幼聪敏,有文才。年十八,为宣惠武陵王府法曹参军,迁尚书殿中郎。所作诗篇深受梁武帝赏识,官至太常卿。张缵、王筠、刘之遴,乃一时高才学士,皆对江总雅相推重,与之为忘年友。侯景之乱后,避难会稽,流寓岭南,至陈文帝天嘉四年(563)才被征召回建康,任中书侍郎。陈后主时,官至尚书令,故世称“江令”。任上“总当权宰,不持政务,但日与后主游宴后庭”,“由是国政日颓,纲纪不立”(《陈书·江总传》)。隋文帝开皇九年(589)灭陈,江总入隋为上开府,后放回江南,去世于江都(今江苏扬州)。
西南山水,惟川蜀最奇。然去中州万里,陆有剑阁栈道之险,水有瞿塘、滟滪之虞。跨马行,则篁竹间山高者,累旬日不见其巅际。临上而俯视,绝壑万仞,杳莫测其所穷,肝胆为之悼栗。水行,则江石悍利,波恶涡诡,舟一失势尺寸,辄糜碎土沉,下饱鱼鳖。其难至如此。故非仕有力者,不可以游;非材有文者,纵游无所得;非壮强者,多老死于其地。嗜奇之士恨焉。
天台陈君庭学,能为诗,由中书左司掾,屡从大将北征,有劳,擢四川都指挥司照磨,由水道至成都。成都,川蜀之要地,扬子云、司马相如、诸葛武侯之所居,英雄俊杰战攻驻守之迹,诗人文士游眺饮射赋咏歌呼之所,庭学无不历览。既览必发为诗,以纪其景物时世之变,于是其诗益工。越三年,以例自免归,会予于京师;其气愈充,其语愈壮,其志意愈高;盖得于山水之助者侈矣。
予甚自愧,方予少时,尝有志于出游天下,顾以学未成而不暇。及年壮方可出,而四方兵起,无所投足。逮今圣主兴而宇内定,极海之际,合为一家,而予齿益加耄矣。欲如庭学之游,尚可得乎?
然吾闻古之贤士,若颜回、原宪,皆坐守陋室,蓬蒿没户,而志意常充然,有若囊括于天地者。此其故何也?得无有出于山水之外者乎?庭学其试归而求焉?苟有所得,则以告予,予将不一愧而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