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公元一一六九年前后在世]字不详,本扬州人,后寓居海盐,李正民之子。生卒年均不详,约宋孝宗乾道中前后在世。工诗。历知温州、藤州。其馀事迹均不详。洪著有文集二十卷,今仅存芸庵类稿六卷,《四库总目》不及十之三四。其诗时露警秀,七律尤工。
羞看镜里花,憔悴难禁架,耽阁眉儿淡了教谁画?最苦魂梦飞绕天涯,须信
流年鬓有华。红颜自古多薄命,莫怨东风当自嗟。无人处,盈盈珠泪偷弹洒琵琶。
恨那时错认冤家,说尽了痴心话。
一杯别酒阑,三唱阳关罢,万里云山两下相牵畦。念奴半点情与伊家,分付
些儿莫记差:不如收拾闲风月,再休惹朱雀桥边野草化。无人把,萋萋芳草随君
到天涯。准备着夜雨梧桐,和泪点常飘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