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5—1353)济南人,字梦臣,号华峰。博学能文,尤工篆隶。初以察举为福山县学教谕,一度摄县事,听断明允。仁宗延祐二年进士第一,除同知登州事。改集贤修撰,历国子监丞、监察御史。丞相倒刺沙诬陷御史台臣,力争于泰定帝前,事乃得释。历侍御史、燕南廉访使,搏击豪强,不少容贷。顺帝时诏修辽、金、宋三史,入翰林为承旨,充总裁官。以熟于金代掌故及宋儒道学原委,于史稿多所改正。史成致仕。有《华峰漫稿》、《华峰类稿》、《金陵集》
河南乐羊子之妻者,不知何氏之女也。
羊子尝行路,得遗金一饼,还以与妻。妻曰:“妾闻志士不饮‘ 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况拾遗求利,以污其行乎!”羊子大惭,乃捐金于野,而远寻师学。
一年来归,妻跪问其故,羊子曰:“久行怀思,无它异也。”妻乃引刀趋机而言曰:“此织生自蚕茧,成于机杼。一丝而累,以至于寸,累寸不已,遂成丈匹。今若断斯织也,则捐失成功,稽废时日。夫子积学,当‘日知其所亡’,以就懿德;若中道而归,何异断斯织乎?”羊子感其言,复还终业,遂七年不返。
尝有它舍鸡谬入园中,姑盗杀而食之,妻对鸡不餐而泣。姑怪问其故。妻曰:“自伤居贫,使食有它肉。”姑竟弃之。后盗欲有犯妻者,乃先劫其姑。妻闻,操刀而出。盗人曰:“释汝刀从我者可全,不从我者,则杀汝姑。”妻仰天而叹,举刀刎颈而死。盗亦不杀其姑。太守闻之,即捕杀贼盗,而赐妻缣帛,以礼葬之,号曰“贞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