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常〔唐代〕
窦常
窦常(746~825),字中行,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郡望扶风(今陕西兴平东南)。大历十四年,登进士第。贞元十四年,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后历泉州府从事,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元和中,佐薛苹、李众湖南幕,为团练判官、副使。入朝为侍御史、水部员外郎。八年出为朗州刺史,转夔、江、抚三州刺史,后除国子祭酒致仕。诗入《窦氏联珠集》,《全唐诗》存诗26首。与其兄弟牟、群、庠和巩并称“五窦”。
荅张五弟
王维 〔唐代〕
终南有茅屋,前对终南山。终年无客常闭关,终日无心长自闲。
不妨饮酒复垂钓,君但能来相往还。
殿前欢·酒杯浓
卢挚 〔元代〕
菩萨蛮·端午日咏盆中菊
顾太清 〔清代〕
蕃女怨·碛南沙上惊雁起
温庭筠 〔唐代〕
念奴娇(瑞香)
姚述尧 〔宋代〕
减字木兰花(厉万顷生日,时久旱得雨)
柳梢青
石孝友 〔宋代〕
喜迁莺
赵温之 〔宋代〕
张元干 〔宋代〕
上西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