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骤雨过后,天色初晴,乌云散尽,满江上都是一片明洁的月光。风平浪静,一叶扁舟航行在浩淼的江上。夜深了,心里却很惆怅,想想人生如梦,亲朋久别。胸中顿生烦闷,倚着篷窗,但愿可以小睡片刻。
注释
节节高:曲牌名。
满江明月:指满湖明月。
半夜心:指子夜不眠生起的愁心。
三生梦:谓人的三生如梦。三生,佛家指前生、今生、来生。
些:少许,一会儿。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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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晴云散,满江明月。风微浪息,扁舟一叶。”起首描写风雨过后的湖面景色:天上是拨云见月,而水上则是满江月华,流金溢彩,此时,晚风习习,一望无垠的八百里洞庭湖面上只有诗人的一叶扁舟。宋代张孝祥曾有《念奴娇·过洞庭》云“洞庭青草,近中秋,更无一点风色,玉鉴琼田三万顷,著我扁舟一叶”,意境便与此近似。
小令在前四句交代了情景与环境,接下来便转向抒情。“半夜心”形容夜深人静之时作者油然而生的离情别绪。“三生”是佛教用语,意指人的前生、今生与来生。“三生梦”则是化用了唐代高僧圆观的典故。相传圆观在圆寂之前,曾与友人李源许下来生之约,定于十二年后重会于杭州天竺寺三生石。卢挚在此引用这个典故,意在表达今日一别,自己与友人(或恋人)恐将此生不复有重逢机会,只能托以来生再约。
三生轮回的说法充满宿命之感,诗人因遭遇坎坷,不禁由此生联想到前生,思索自己的上辈子到底是何种下场,才会历经这辈子的因果轮回。古代文人常以前人自比,如白居易就曾在《赠张处士山人》诗中以巢父、许由等隐士自许道:“世说三生如不谬;共疑巢、许是前身”。卢挚在小令中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其自比对象,但是在其另外一首作品《蟾宫曲·长沙怀古》中,曾以同样被贬湖南的屈原、贾谊自况。可见这里的“三生梦”对他而言,充满了百般无奈与苍凉。
万里一别,挥别的不仅是友人与恋人,更是一去不复返的美好时光与一腔忠诚的报国之志,原来人生的际遇就像今晚遭遇的这场暴风雨一样,阴晴难捉,瞬间万变。思绪至此,诗人悲从中来,只能“闷倚篷窗睡些”,希望在梦乡中暂且忘却一切烦忧,求得片刻的安宁。然而,内心刚刚经历了一番波折的诗人,此刻又不能平静心绪安然入梦,更何况是客居在外,漂泊舟中,漫漫长夜恐怕只能辗转反侧。
此曲虽然短小,却深刻表现了三组不同的对比:天上的皎月与诗人心情的阴霾,湖面的宁静与诗人心中的波折,以及从前的欢聚与如今的离别。这三组对比分别从不同的角度与维度,将一个被贬诗人的痛苦形象刻画得更为立体,也因此丰富了这首抒情小令的内涵,意蕴深远。
参考资料:
卢挚(1242-1314),字处道,一字莘老;号疏斋,又号蒿翁。元代涿郡(今河北省涿县)人。至元5年(1268)进士,任过廉访使、翰林学士。诗文与刘因、姚燧齐名,世称“刘卢”、“姚卢”。与白朴、马致远、珠帘秀均有交往。散曲如今仅存小令。著有《疏斋集》(已佚)《文心选诀》《文章宗旨》,传世散曲一百二十首。有的写山林逸趣,有的写诗酒生活,而较多的是“怀古”,抒发对故国的怀念。今人有《卢疏斋集辑存》,《全元散曲》录存其小令。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见死而由窦出者,日四三人。有洪洞令杜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数十人。”余叩所以。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余。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余曰:“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苟入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惟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余。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同于往圣。每质狱词,必于死中求其生,而无辜者乃至此。傥仁人君子为上昌言: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别置一所以羁之,手足毋械。所全活可数计哉?或曰:“狱旧有室五,名曰现监,讼而未结正者居之。傥举旧典,可小补也。杜君曰:“上推恩,凡职官居板屋。今贫者转系老监,而大盗有居板屋者。此中可细诘哉!不若别置一所,为拔本塞源之道也。”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应重罚。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讯之,众言同,于是乎书。
凡死刑狱上,行刑者先俟于门外,使其党入索财物,名曰“斯罗”。富者就其戚属,贫则面语之。其极刑,曰:“顺我,即先刺心;否则,四肢解尽,心犹不死。”其绞缢,曰:“顺我,始缢即气绝;否则,三缢加别械,然后得死。”唯大辟无可要,然犹质其首。用此,富者赂数十百金,贫亦罄衣装;绝无有者,则治之如所言。主缚者亦然,不如所欲,缚时即先折筋骨。每岁大决,勾者十四三,留者十六七,皆缚至西市待命。其伤于缚者,即幸留,病数月乃瘳,或竟成痼疾。余尝就老胥而问焉:“彼于刑者、缚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果无有,终亦稍宽之,非仁术乎?”曰:“是立法以警其余,且惩后也;不如此,则人有幸心。”主梏扑者亦然。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一人予三十金,骨微伤,病间月;一人倍之,伤肤,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或叩之曰:“罪人有无不均,既各有得,何必更以多寡为差?”曰:“无差,谁为多与者?”孟子曰:“术不可不慎。”信夫!
部中老胥,家藏伪章,文书下行直省,多潜易之,增减要语,奉行者莫辨也。其上闻及移关诸部,犹未敢然。功令: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止主谋一二人立决;余经秋审皆减等发配。狱词上,中有立决者,行刑人先俟于门外。命下,遂缚以出,不羁晷刻。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法应立决,狱具矣,胥某谓曰:“予我千金,吾生若。”叩其术,曰:“是无难,别具本章,狱词无易,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其同事者曰:“是可欺死者,而不能欺主谳者,倘复请之,吾辈无生理矣。”胥某笑曰:“复请之,吾辈无生理,而主谳者亦各罢去。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则吾辈终无死道也。”竟行之,案末二人立决。主者口呿舌挢,终不敢诘。余在狱,犹见某姓,狱中人群指曰:“是以某某易其首者。”胥某一夕暴卒,众皆以为冥谪云。
凡杀人,狱词无谋、故者,经秋审入矜疑,即免死。吏因以巧法。有郭四者,凡四杀人,复以矜疑减等,随遇赦。将出,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或叩以往事,一一详述之,意色扬扬,若自矜诩。噫!渫恶吏忍于鬻狱,无责也;而道之不明,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而不求其情,其枉民也亦甚矣哉!
奸民久于狱,与胥卒表里,颇有奇羡。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每岁致数百金。康熙四十八年,以赦出。居数月,漠然无所事。其乡人有杀人者,因代承之。盖以律非故杀,必久系,终无死法也。五十一年,复援赦减等谪戍,叹曰:“吾不得复入此矣!”故例: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时方冬停遣,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至再三,不得所请,怅然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