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九言(1142-1206),初名九思,字诚之,号默斋,建阳(今属福建)人。早年从学张栻,以祖荫入仕,曾举江西漕司进士第一。历古田尉,江川绿事参军,沿海制司干官。孝宗淳熙十五年(1188),监文思院上界。后入张栻广西、江陵帅幕,以不附时相罢。宁宗庆元年(1196),起为江东抚干,调全椒令,以不便养亲丐祠。开禧初,辟为淮西安抚司机宜文字,又以不附韩侂胄罢。有语录诗文集,已佚,后人辑为《默斋遗稿》二卷。事见《永乐大典》卷八八四三引《建安志》。
南阳宋定伯,年少时,夜行逢鬼。问之,鬼言:“我是鬼。”鬼问:“汝复谁?”定伯诳之,言:“我亦鬼。”鬼问:“欲至何所?”答曰:“欲至宛市。”鬼言:“我亦欲至宛市。”遂行。
数里,鬼言:“步行太亟,可共递相担,何如?”定伯曰:“大善。”鬼便先担定伯数里。鬼言:“卿太重,将非鬼也?”定伯言:“我新鬼,故身重耳。”定伯因复担鬼,鬼略无重。如是再三。定伯复言:“我新鬼,不知有何所畏忌?”鬼答言:“惟不喜人唾。”于是共行。道遇水,定伯令鬼先渡,听之,了然无声音。定伯自渡,漕漼作声。鬼复言:“何以作声?”定伯曰:“新死,不习渡水故耳,勿怪吾也。”
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担鬼著肩上,急持之。鬼大呼,声咋咋然,索下,不复听之。径至宛市中下著地,化为一羊,便卖之恐其变化,唾之。得钱千五百,乃去。于时石崇言:“定伯卖鬼,得钱千五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