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汝舟(1034——1112),北宋文人,字公济,晚年号云溪翁,婺源武口(今江西婺源)人。皇祐五年进士。熙宁中,知舒城县。元祐间,知南剑州(《嘉靖延平府志》卷九)。历知建、虔二州。擢京东路转运判官,徙河东、河北、江西,后官终夔州路提点刑狱。致仕归,政和二年卒,年七十九。汝舟号循吏,所至皆有治绩,又喜读书,手校书万馀卷。著有《云溪文集》一百卷,今已佚(《弘治徽州府志》卷六)。《全宋诗》卷七四七录其诗八首。《全宋文》卷一八三○收其文三篇。事迹见《新安志》卷七、《宋史翼》卷二○。
秘阁修撰韩公知婺之明年,以“恣行酷政,民冤无告”劾去。
去之日,百姓遮府门愿留者,顷刻合数千人,手持牒以告摄郡事。摄郡事振手止之,辄直前不顾;则受其牒,不敢以闻。
明日出府,相与拥车下,道中至不可顿足。则冒禁行城上,累累不绝。拜且泣下,至有锁其喉自誓于公之前者。里巷小儿数十百辈罗马前,且泣下。君为之抆泪,告以君命决不应留;辄柴其关如不闻。
日且暮,度不可止,则夺剌史车置道旁,以民间小舆舁至梵严精舍,燃火风雪中围守之。其挟舟走行阙告丞相御史者,盖千数百人而未止。
又明日,回泊通波亭,乘间欲以舟去,百姓又相与拥之不置,溪流亦复堰断不可通。乡士大夫惧蚁蝼之微不足以回天听,委曲谕之,且却且行。久乃曰:“愿公徐行,天子且有诏矣。”公首肯之。道稍开,公疾驰径去。后来者咎其徒之不合舍去,责诮怒骂,不啻仇敌。
呜呼!大官,所尊也;民,所信也。所尊之劾如彼,而所信之情如此,吾亦不知公之政何如也,将从智者而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