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汝舟(1034——1112),北宋文人,字公济,晚年号云溪翁,婺源武口(今江西婺源)人。皇祐五年进士。熙宁中,知舒城县。元祐间,知南剑州(《嘉靖延平府志》卷九)。历知建、虔二州。擢京东路转运判官,徙河东、河北、江西,后官终夔州路提点刑狱。致仕归,政和二年卒,年七十九。汝舟号循吏,所至皆有治绩,又喜读书,手校书万馀卷。著有《云溪文集》一百卷,今已佚(《弘治徽州府志》卷六)。《全宋诗》卷七四七录其诗八首。《全宋文》卷一八三○收其文三篇。事迹见《新安志》卷七、《宋史翼》卷二○。
吴王夫差败越于夫椒,报槜李也。遂入越。越子以甲楯五千保于会稽,使大夫种因吴太宰嚭以行成。
吴子将许之。伍员曰:“不可。臣闻之:‘树德莫如滋,去疾莫如尽。’昔有过浇杀斟灌以伐斟鄩,灭夏后相。后缗方娠,逃出自窦,归于有仍,生少康焉,为仍牧正。惎浇能戒之。浇使椒求之,逃奔有虞,为之庖正,以除其害。虞思于是妻之以二姚,而邑诸纶,有田一成,有众一旅。能布其德,而兆其谋,以收夏众,抚其官职;使女艾谍浇,使季杼诱豷,遂灭过、戈,复禹之绩。祀夏配天,不失旧物。今吴不如过,而越大于少康,或将丰之,不亦难乎?勾践能亲而务施,施不失人,亲不弃劳,与我同壤而世为仇雠。于是乎克而弗取,将又存之,违天而长寇雠,后虽悔之,不可食已。姬之衰也,日可俟也。介在蛮夷,而长寇雠,以是求伯,必不行矣。”
弗听。退而告人曰:“越十年生聚,而十年教训,二十年之外,吴其为沼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