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煌(1772—1849),字辉甫,号勿轩,青县钱海庄(今属沧县)人。少孤贫,读书刻苦,寒暑无间。乾隆五十七年(1792)补博士弟子员。嘉庆九年(1804)举于乡,而时乖命蹇,十上公车不第。 道光二十七年(1847),擢巡宁夏道, 道光二十八年(1848),宣宗勤求吏治,稔知公名。特传旨召之,期将大用。公行至西安,遘疾还乡,事乃寝。 道光二十九(1849)年正月六日,卒于家,春秋七十有八。诰授中宪大夫。著有《勿轩小草》、《环山善后事宜》、《武经七书摘要》等书。
厉王虐,国人谤王。召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召公曰:“是障之也。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曚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民之有口,犹土之有山川也,财用于是乎出;犹其原隰之有衍沃也,衣食于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败于是乎兴。行善而备败,其所以阜财用衣食者也。夫民虑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
王不听,于是国人莫敢出言。三年,乃流王于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