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良贵(约1086—1142),字子贱(原名京,字义荣),号默成居士,婺州金华(今属浙江)人。北宋政和五年(1115)进士,授秘书郎。徽宗政和五年(一一一五)登上舍第,为太学博士,累迁提举淮南东路常平。钦宗靖康元年(一一二六)召对,论何桌等人不可用,黜监信州汭口排岸,高宗建炎元年(一一二七),召为左(一作右)司谏,因请诛叛命者,忤时相,去职奉祠。绍兴二年(一一三二),起为左司员外郎,与宰相吕颐浩语不合,出知严州,未几又奉祠。五年,起权中书舍人。八年,再奉祠。九年,起知明州,一年后离职奉祠。二十年,坐与李光通书,贬三官,卒(《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六),年五十七。
君子可以寓意于物,而不可以留意于物。寓意于物,虽微物足以为乐,虽尤物不足以为病。留意于物,虽微物足以为病,虽尤物不足以为乐。老子曰:“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然圣人未尝废此四者,亦聊以寓意焉耳。刘备之雄才也,而好结髦。嵇康之达也,而好锻炼。阮孚之放也,而好蜡屐。此岂有声色臭味也哉,而乐之终身不厌。
凡物之可喜,足以悦人而不足以移人者,莫若书与画。然至其留意而不释,则其祸有不可胜言者。钟繇至以此呕血发冢,宋孝武、王僧虔至以此相忌,桓玄之走舸,王涯之复壁,皆以儿戏害其国凶此身。此留意之祸也。
始吾少时,尝好此二者,家之所有,惟恐其失之,人之所有,惟恐其不吾予也。既而自笑曰:吾薄富贵而厚于书,轻死生而重于画,岂不颠倒错缪失其本心也哉?自是不复好。见可喜者虽时复蓄之,然为人取去,亦不复惜也。譬之烟云之过眼,百鸟之感耳,岂不欣然接之,然去而不复念也。于是乎二物者常为吾乐而不能为吾病。
驸马都尉王君晋卿虽在戚里,而其被服礼义,学问诗书,常与寒士角。平居攘去膏粱,屏远声色,而从事于书画,作宝绘堂于私第之东,以蓄其所有,而求文以为记。恐其不幸而类吾少时之所好,故以是告之,庶几全其乐而远其病也。
熙宁十年七月二十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