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愿 (1136~1184) 字端良,号存斋,徽州歙县呈坎人。汝楫子。荫补承务郎。宋乾道二年(1166)进士 ,历任鄱阳知县、赣州通判、鄂州知事,人称罗鄂州。精博物之学,长于考证。文章精炼醇 雅,有秦汉古文之风。所撰《新安志》10卷,体例完备,章法严密,舍取并合随主旨而定, 尤详物产。提出编纂方志要注重民生,为后世学者重视。著有《尔雅翼》20卷、《鄂州小集 》7卷。
晋人归楚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罃。于是荀首佐中军矣,故楚人许之。
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对曰:“二国治戎,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执事不以衅鼓,使归即戮,君之惠也。臣实不才,又谁敢怨?”
王曰:“然则德我乎?”对曰:“二国图其社稷,而求纾其民,各惩其忿,以相宥也,两释累囚,以成其好。二国有好,臣不与及,其谁敢德?”
王曰:“子归何以报我?”对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
王曰:“虽然,必告不谷。”对曰:“以君之灵,累臣得归骨于晋,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首其请于寡君,而以戮于宗,亦死且不朽。若不获命,而使嗣宗职,次及于事,而帅偏师以脩封疆,虽遇执事,其弗敢违。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
王曰:“晋未可与争。”重为之礼而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