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崶(1758-1834),元和人(今江苏省苏州市)。字禹三,号旭亭、桂舲,别称种梅老人。室名还读斋、还读书斋、小寒碧斋。乾隆四十二年(1777)拔贡,廷试一等,分刑部。悉心读律,平反滇南盗案,升郎中。从谳诸省大狱,出为广东高廉道,历福建按察使、广东巡抚署总督、刑部尚书兼兵部尚书。以失察候际清案左迁,未几复补刑部右侍郎,以疾告归,与潘奕、石韫玉、吴玉松、陶澍合称为“沧浪五老”。
一
四时春富贵,万物酒风流。澄澄水如蓝,灼灼花如绣。
二
花边停骏马,柳外缆轻舟。湖内画船交,湖上骅骝骤。
三
鸟啼花影里,人立粉墙头。春意两丝牵,秋水双波溜。
四
香焚金鸭鼎,闲傍小红楼。月在柳梢头,人约黄昏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