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2—489)南朝齐琅邪临沂人,字仲宝。王僧绰子。生而父遇害,袭爵豫宁侯。宋明帝时,选尚阳羡公主,拜驸马都尉,历官秘书丞。后从萧道成(齐高帝),迁右仆射,领吏部。入齐,封南昌县公。礼仪诏策,皆出俭手。齐武帝永明年间,领丹阳尹、国子祭酒。于宅中开学士馆,以四部书充其家藏。官至中书监。俭精研《三礼》,有《元徽四部书目》、《古今丧服集记》,并依《七略》作《七志》。卒谥文宪。明人辑有《王文宪集》。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踰矩。”(踰 同:逾)
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
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子曰:“衣敝缊袍,与衣狐貉者立,而不耻者,其由也与!”“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子路终身诵之。子曰:“是道也,何足以臧?”
子贡问为仁。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居是邦也,事其大夫之贤者,友其士之仁者。”
子贡问曰:“乡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乡人皆恶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
子谓子贡曰,“女与回也孰愈?”对曰,“赐也何敢望回?回也闻一以知十,赐也闻一以知二。”子曰,“弗如也,吾与女弗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