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耿,男,出生于郡望清河东武城(今山东武城西北)。自六世祖起迁居洛阳(今属河南)。文宗大和二年(828)任殿中侍御史。大和末任建州刺史。武宗会昌元年(841)任衢州刺史。宣宗大中三年(849)前为曹州刺史,六年任安南都护。卒年不详。事迹散见《唐会要》卷五四、《千唐志斋藏志》等。《全唐诗》存诗1首。
从事有示愈以《荆谭酬唱诗》者,愈既受以卒业,因仰而言曰:“夫和平之音淡薄,而愁思之声要妙;欢愉之辞难工,而穷苦之言易好也。是故文章之作,恒发于羁旅草野;至若王公贵人,气满志得,非性能好之,则不暇以为。
今仆射裴公,开镇蛮荆,统郡惟九;常侍杨公,领湖之南,壤地二千里。德刑之政并勤,爵禄之报两崇。乃能存志乎《诗》、《书》,寓辞乎咏歌,往复循环,有唱斯和,搜奇抉怪,雕镂文字,与韦布里闾憔悴专一之士较其毫厘分寸,铿锵发金石,幽眇感鬼神,信所谓材全而能钜者也。两府之从事与部属之吏属而和之,苟在编者,咸可观也。宜乎施之乐章,纪诸册书。”从事曰:“子之言是也。”告于公,书以为《荆谭酬唱诗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