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光庭(678年-733年),字连城,绛州闻喜(今山西闻喜东北)人,唐朝宰相,隋朝礼部尚书裴仁基之孙,右卫大将军裴行俭之子。裴光庭出身于河东裴氏中眷房,早年以门荫入仕,历任太常寺丞、郢州司马、司门郎中、兵部郎中等职,后因建议让突厥参与封禅,升任鸿胪少卿、兵部侍郎。开元十七年(729年),裴光庭拜相,初授中书侍郎同平章事,次年又升任侍中。他任相期间,提出“循资格”,以资历作为擢用官吏的标准,还建议向吐蕃传播中原典籍,后封正平县男。开元二十一年(733年),裴光庭病逝,时年五十八岁。追赠太师,谥号忠献。
秘阁修撰韩公知婺之明年,以“恣行酷政,民冤无告”劾去。
去之日,百姓遮府门愿留者,顷刻合数千人,手持牒以告摄郡事。摄郡事振手止之,辄直前不顾;则受其牒,不敢以闻。
明日出府,相与拥车下,道中至不可顿足。则冒禁行城上,累累不绝。拜且泣下,至有锁其喉自誓于公之前者。里巷小儿数十百辈罗马前,且泣下。君为之抆泪,告以君命决不应留;辄柴其关如不闻。
日且暮,度不可止,则夺剌史车置道旁,以民间小舆舁至梵严精舍,燃火风雪中围守之。其挟舟走行阙告丞相御史者,盖千数百人而未止。
又明日,回泊通波亭,乘间欲以舟去,百姓又相与拥之不置,溪流亦复堰断不可通。乡士大夫惧蚁蝼之微不足以回天听,委曲谕之,且却且行。久乃曰:“愿公徐行,天子且有诏矣。”公首肯之。道稍开,公疾驰径去。后来者咎其徒之不合舍去,责诮怒骂,不啻仇敌。
呜呼!大官,所尊也;民,所信也。所尊之劾如彼,而所信之情如此,吾亦不知公之政何如也,将从智者而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