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雍(1011年—1077年),字尧夫,生于范阳(今河北涿州大邵村),幼年随父邵古迁往衡漳(今河南林县康节村),天圣四年(1026年),邵雍16岁,随其父到共城苏门山(今河南辉县市百泉苏门山),卜居于此地。后师从李之才学《河图》、《洛书》与伏羲八卦,学有大成,并著有《皇极经世》、《观物内外篇》、《先天图》、《渔樵问对》、《伊川击壤集》、《梅花诗》等。嘉祐七年(1062年),移居洛阳天宫寺西天津桥南,自号安乐先生。出游时必坐一小车,由一人牵拉。宋仁宗嘉祐与宋神宗熙宁初,两度被举,均称疾不赴。熙宁十年(1077年)病卒,终年六十七岁。宋哲宗元祐中赐谥康节。
天下事有难易乎?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人之为学有难易乎?学之,则难者亦易矣;不学,则易者亦难矣。
吾资之昏,不逮人也,吾材之庸,不逮人也;旦旦而学之,久而不怠焉,迄乎成,而亦不知其昏与庸也。吾资之聪,倍人也,吾材之敏,倍人也;屏弃而不用,其与昏与庸无以异也。圣人之道,卒于鲁也传之。然则昏庸聪敏之用,岂有常哉?
蜀之鄙有二僧:其一贫,其一富。贫者语于富者曰:“吾欲之南海,何如?”富者曰:“子何恃而往?”曰:“吾一瓶一钵足矣。”富者曰:“吾数年来欲买舟而下,犹未能也。子何恃而往!”越明年,贫者自南海还,以告富者,富者有惭色。
西蜀之去南海,不知几千里也,僧富者不能至而贫者至焉。人之立志,顾不如蜀鄙之僧哉?是故聪与敏,可恃而不可恃也;自恃其聪与敏而不学者,自败者也。昏与庸,可限而不可限也;不自限其昏与庸,而力学不倦者,自力者也。
孙奇逢,字启泰,号钟元,北直容城入也。少倜傥,好奇节,而内行笃修;负经世之略,常欲赫然著功烈,而不可强以仕。先是,高攀龙、顾宪成讲学东林,海内士大夫立名义者多附焉。及天启初,逆奄魏忠贤得政,叨秽者争出其门,而目东林诸君子为党。由是杨涟、左光斗、魏大中、周顺昌、缪昌期次第死厂狱,祸及亲党。而奇逢独与定兴鹿正、张果中倾身为之,诸公卒赖以归骨,世所传“范阳三烈士”也。
方是时,孙承宗以大学士兼兵部尚书经略蓟、辽,奇逢之友归安茅元仪及鹿正之子善继皆在幕府。奇逢密上书承宗,承宗以军事疏请入见。忠贤大惧,绕御床而泣,以严旨遏承宗于中途。而世以此益高奇逢之义。台垣及巡抚交荐屡征,不起,承宗欲疏请以职方起赞军事,使元仪先之,奇逢亦不应也。其后畿内盗贼数骇,容城危困,乃携家入易州五公山,门生亲故从而相保者数百家,奇逢为教条部署守御,而弦歌不辍。
入国朝,以国子祭酒征,有司敦趣,卒固辞。移居新安,既而渡河,止苏门百泉。水部郎马光裕奉以夏峰田庐,逆率子弟躬耕,四方来学,愿留者,亦授田使耕,所居遂成聚。
奇逢始与鹿善继讲学,以象山、阳明为宗,及晚年,乃更和通朱子之说。其治身务自刻砥,执亲之丧,率兄弟庐墓侧凡六年。人无贤愚,苟问学,必开以性之所近,使自力于庸行。其与人无町畦,虽武夫悍卒工商隶圉野夫牧竖,必以诚意接之,用此名在天下,而人无忌嫉者。方杨、左在难,众皆为奇逢危,而忠贤左右皆近畿人,夙重奇逢质行,无不阴为之地者。鼎革后,诸公必欲强起奇逢,平凉胡廷佐曰:“人各有志,彼自乐处隐就闲,何故必令与吾侪一辙乎?”居夏峰二十有五年,卒,年九十有二。
河南北学者,岁时奉祀百泉书院,而容城与刘因、杨继盛同祀,保定与孙文正承宗、鹿忠节善继并祀学宫,天下无知与不知,皆称曰夏峰先生。
赞曰:先兄百川闻之夏峰之学者,征君尝语人曰:“吾始自分与杨、左诸贤同命,及涉乱离,可以犯死者数矣,而终无恙,是以学贵知命而不惑也。”征君论学之书甚具,其质行,学者谱焉,兹故不论,而独著其荦荦大者。方高阳孙少师以军事相属,先生力辞不就,众皆惜之,而少师再用再黜,讫无成功,《易》所谓“介于石,不终日”者,其殆庶几耶。
壬戌之秋,七月既望,苏子与客泛舟游于赤壁之下。清风徐来,水波不兴。举酒属客,诵明月之诗,歌窈窕之章。少焉,月出于东山之上,徘徊于斗牛之间。白露横江,水光接天。纵一苇之所如,凌万顷之茫然。浩浩乎如冯虚御风,而不知其所止;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冯 通:凭)
于是饮酒乐甚,扣舷而歌之。歌曰:“桂棹兮兰桨,击空明兮溯流光。渺渺兮予怀,望美人兮天一方。”客有吹洞箫者,倚歌而和之。其声呜呜然,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余音袅袅,不绝如缕。舞幽壑之潜蛟,泣孤舟之嫠妇。
苏子愀然,正襟危坐,而问客曰:“何为其然也?”客曰:“‘月明星稀,乌鹊南飞。’此非曹孟德之诗乎?西望夏口,东望武昌,山川相缪,郁乎苍苍,此非孟德之困于周郎者乎?方其破荆州,下江陵,顺流而东也,舳舻千里,旌旗蔽空,酾酒临江,横槊赋诗,固一世之雄也,而今安在哉?况吾与子渔樵于江渚之上,侣鱼虾而友麋鹿,驾一叶之扁舟,举匏樽以相属。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挟飞仙以遨游,抱明月而长终。知不可乎骤得,托遗响于悲风。”
苏子曰:“客亦知夫水与月乎?逝者如斯,而未尝往也;盈虚者如彼,而卒莫消长也。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而又何羡乎!且夫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共适 一作:共食)
客喜而笑,洗盏更酌。肴核既尽,杯盘狼籍。相与枕藉乎舟中,不知东方之既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