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晔,字日华,福建长乐人。宋庆元二年间(1196)时知汀州,年发币捐款助学,革除官占良田以养学校;减官盐价以利平民。莲城及宁化头陀和奸商托五通渔利,依律法惩治;使尚鬼陋俗为之而变,末敢犯禁。广西帐干吴雄作《正俗论》三千余言纪其事。陈晔毕生勤著述,编辑《临汀志》,《家藏经验方》等书。也是宋代著名词人,见载于《全宋词》。其弟陈映在嘉定年间(1208~1224)接任汀州知府事,恪守兄法;汀之八县为之振兴。亦迁广东宪使。其先有同郡陈粹知州事,劝农养士亦多,典籍、革奏列为天下第三。宁宗赵扩赐书褒宠,故民称:晋安三贤,闽汀至今祀之。
古之传者有言:成王以桐叶与小弱弟戏,曰:“以封汝。”周公入贺。王曰:“戏也。”周公曰:“天子不可戏。”乃封小弱弟于唐。
吾意不然。王之弟当封邪,周公宜以时言于王,不待其戏而贺以成之也。不当封邪,周公乃成其不中之戏,以地以人与小弱者为之主,其得为圣乎?且周公以王之言不可苟焉而已,必从而成之邪?设有不幸,王以桐叶戏妇寺,亦将举而从之乎?凡王者之德,在行之何若。设未得其当,虽十易之不为病;要于其当,不可使易也,而况以其戏乎!若戏而必行之,是周公教王遂过也。
吾意周公辅成王,宜以道,从容优乐,要归之大中而已,必不逢其失而为之辞。又不当束缚之,驰骤之,使若牛马然,急则败矣。且家人父子尚不能以此自克,况号为君臣者邪!是直小丈夫缺缺者之事,非周公所宜用,故不可信。
或曰:封唐叔,史佚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