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宗(?―88年),字武孺,南阳冠军(今河南邓县西北)人,东汉初年名将贾复之子,东汉将领,封即墨侯,官至长水校尉。贾宗年轻时有操行,多智谋。贾宗最初担任郎中,后逐渐升任,建初年间担任朔方太守。从前由内地迁到边疆的人,大多贫穷,被当地人奴役,不得做官。贾宗选用其中能胜任职务的,和边地官吏参用,互相监督,来揭发官吏奸私,也有因功劳补任长吏的,所以各人都愿意效命。匈奴人怕他,不敢入塞。召为长水校尉。贾宗兼通儒学,每次宴会受召见,常派他和少府丁鸿等人在汉章帝刘炟跟前讨论。章和二年(88年),贾宗去世,朝廷很惋惜他。
缭绫缭绫何所似,不似罗绡与纨绮。应似天台山上月明前,四十五尺瀑布泉。
中有文章又奇绝,地铺白烟花簇雪。织者何人衣者谁,越溪寒女汉宫姬。
去年中使宣口敕,天上取样人间织。织为云外秋雁行,染作江南春水色。
广裁衫袖长制裙,金斗熨波刀剪纹。异彩奇文相隐映,转侧看花花不定。
昭阳舞人恩正深,春衣一对直千金。汗沾粉污不再著,曳土蹋泥无惜心。
缭绫织成费功绩,莫比寻常缯与帛。丝细缲多女手疼,扎扎千声不盈尺。
昭阳殿里歌舞人,若见织时应也惜。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