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惟信 (公元1179年~1243年)字季蕃,号花翁,开封(今属河南)人。生于宋孝宗淳熙六年,卒于理宗淳祐三年,年六十五岁。以祖荫调监,不乐弃去。始婚于婺,后去婺出游。留苏、杭最久。一榻外无长物,躬婪而食。名重江、浙间,公卿闻其至,皆倒屣而迎长。长身缦袍,气度疏旷,见者疑为侠客异人。每倚声度曲,散发横笛;或奋袖起舞,悲歌慷慨。终老江湖间。淳祐三年客死钱塘,年六十五。有《 花翁词 》一卷,已佚。赵万里《校辑宋金元人词》有辑本。
会于向,将执戎子驹支。范宣子亲数诸朝。曰:“来,姜戎氏。昔秦人迫逐乃祖吾离于瓜州,乃祖吾离被苫盖,蒙荆棘,以来归我先君。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与女剖分而食之。今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盖言语漏泄,则职女之由。诘朝之事,尔无与焉!与,将执女。”
对曰:“昔秦人负恃其众,贪于土地,逐我诸戎。惠公蠲其大德,谓我诸戎是四岳之裔胄也,毋是翦弃。赐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嗥。我诸戎除翦其荆棘,驱其狐狸豺狼,以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至于今不贰。昔文公与秦伐郑,秦人窃与郑盟而舍戍焉,于是乎有肴之师。晋御其上,戎亢其下,秦师不复,我诸戎实然。譬如捕鹿,晋人角之,诸戎掎之,与晋踣之,戎何以不免?自是以来,晋之百役,与我诸戎相继于时,以从执政,犹肴志也,岂敢离逷?今官之师旅,无乃实有所阙,以携诸侯,而罪我诸戎。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贽币不通,言语不达,何恶之能为?不与于会,亦无瞢焉。”赋《青蝇》而退。
宣子辞焉,使即事于会,成恺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