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晖(一○九七~一一八三),号自得,俗姓张,会稽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幼依澄照、道凝,年十二出家。年二十扣真歇禅师于长芦。返里谒宏智禅师。高宗绍兴七年(一一三七),开法补陀寺,徙万寿寺、吉祥寺、雪窦寺。孝宗淳熙三年(一一七六),敕补临安府净慈寺。七年,退归雪窦寺。十年卒,年八十七。为青原下十四世,天童正觉禅师法嗣。有宋了广编《自得慧晖禅师语录》六卷,收入《续藏经》。《嘉泰普灯录》卷一三、《五灯会元》卷一四有传。 慧晖诗,以辑自《语录》者编为一卷,辑自他书者附于卷末。
栾盈出奔楚。宣子杀羊舌虎,囚叔向。人谓叔向曰:“子离于罪,其为不知乎?”叔向曰:“与其死亡若何?诗曰:‘优哉游哉,聊以卒岁。’知也。”
乐王鲋见叔向曰:“吾为子请。”叔向弗应,出不拜。其人皆咎叔向。叔向曰:“必祁大夫。”室老闻之曰:“乐王鲋言于君无不行,求赦吾子,吾子不许;祁大夫所不能也,而曰必由之。何也?”叔向曰:“乐王鲋从君者也,何能行?祁大夫外举不弃仇,内举不失亲,其独遗我乎?诗曰:‘有觉德行,四国顺之。’夫子,觉者也。”
晋侯问叔向之罪于乐王鲋。对曰:“不弃其亲,其有焉。”
于是祁奚老矣,闻之,乘驲而见宣子,曰:“《诗》曰:‘惠我无疆,子孙保之。’《书》曰:‘圣有谟勋,明征定保。’夫谋而鲜过,惠训不倦者,叔向有焉,社稷之固也。犹将十世宥之,以劝能者。今壹不免其身,以弃社稷,不亦惑乎?鲧殛而禹兴;伊尹放大甲而相之,卒无怨色;管蔡为戮,周公右王。若之何其以虎也弃社稷?子为善,谁敢不勉,多杀何为?”宣子说,与之乘,以言诸公而免之。不见叔向而归,叔向亦不告免焉而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