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浩,建康(今江苏南京)人。仁宗时为开封府推官。皇祐二年(一○五○)迁集贤校理、三司度支判官(《西溪集》卷六《刑部郎中充集贤校理冯浩可依前官集贤校理充三司度支判官制》),出提点利州路刑狱。嘉祐三年(一○五八),降知商州。五年,为江南西路转运使。神宗元丰三年(一○八○),由太常少卿、直史馆拜光禄卿,提举崇禧观。今录诗三首。
郑子产有疾。谓子大叔曰:“我死,子必为政。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疾数月而卒。
大叔为政,不忍猛而宽。郑国多盗,取人于萑苻之泽。大叔悔之,曰:“吾早从夫子,不及此。”兴徒兵以攻萑苻之盗,尽杀之,盗少止。
仲尼曰:“善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诗》曰:‘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国,以绥四方。’施之以宽也。‘毋从诡随,以谨无良;式遏寇虐,惨不畏明。’纠之以猛也。‘柔远能迩,以定我王。’平之以和也。又曰:‘不竞不絿,不刚不柔,布政优优,百禄是遒。’和之至也。”
及子产卒,仲尼闻之,出涕曰:“古之遗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