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红叶片片沉醉于动人的秋色,碧溪在夜里潺潺流动,宛然在弹奏一支乐曲。
美好的日子逝去不可能再来,陪伴自己的只有那漫长的凄风苦雨、度日如年的生活。
注释
叶:一作“树”。
碧溪:绿色的溪流。
佳期:美好的时光。
杳(yǎo):昏暗、遥远,没有尽头。
这首诗最早录载于《树萱录》。书中说:“番禺郑仆射尝游湘中,宿于驿楼,夜遇女子诵诗……顷刻不见。”所诵即上诗。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魏庆之《诗人玉屑》都转录了《树萱录》的记载。前者把此诗列入“鬼诗”类,后者则列为“灵异”类。《全唐诗》的编者在收录此诗时,删去了《树萱录》关于其事的记载,题其作者为“湘驿女子”。
这首诗的前两句写景,首句用重彩描绘出一幅枫叶烂漫的秋景图,次句渲染了一种宁静幽邃的氛围;后两句抒情,表现女主人公对曾经有过的美好日子一去不复返的遗憾,写尽了她未来日子的苦难。
首句“红叶醉秋色”五字,用重彩绘出一幅枫叶烂漫、秋色正浓的画面。那优美的景色,宜人的气候,令人心醉神驰。“霜叶红于二月花”是描写秋色的名句,然“红叶醉秋色”的境界,却也别具韵味。诗人用一“醉”字,把“红叶”与“秋色”联系起来,使抽象的秋色具体可感,描绘了一幅美丽绚烂的秋景图。用字精炼,以少总多。
“碧溪弹夜弦”,也写得情韵萦绕,优美动人。白昼消逝,夜幕降临,枫林隐去,碧蓝澄澈的溪水,潺潺流动,宛然在弹奏一支乐曲,如泣如诉,打破了这也的寂静。夜色如水,不可能不动人情思。这里,“碧”是个诉诸视觉的颜色字。在一般的夜晚,是无法分辨水色的。只有凭借天空的明月,身临溪畔的人,才有可能见得真实,辨得清楚。“弹”字下得也很妙。它不仅写出溪流富有音乐般的诗韵,而且以动衬静,把一个万籁俱寂的夜色,烘托得更加幽深。诗虽未写月,却自有一轮明月朗照;未写人,却有一个少女的倩影徘徊溪畔;未写情,却有一缕悲哀寂寞的情丝,从“夜弦”的曲调中轻轻流出,如泣如诉,萦回耳际。这种虚中见实、实中见虚的写法,笔墨精当,含蕴丰富,营造了一种宁静、幽邃的氛围。
最后两句抒情。主人公终于吐出了自己的心声:“佳期不可再,风雨杳如年。”那曾经有过的美好日子一去不复返了,心爱的人儿再也不会和自己共度美好快乐的时光。陪伴自己的只能是那漫长的凄风苦雨、度日如年的生活。这两句直言不讳地把这位徘徊于月下溪畔的女子内心的秘密,和盘托出。原来她是位失恋的女子,曾有过幸福的爱情,而此时,“佳期”却一去不复返了。可是这位多情女子还像过去一样热恋着爱人。在枫叶如醉、碧溪夜月的环境中,她徘徊着,回忆着,祈望着,等待着,从原野来到溪边,从白天直至深夜。可是,物是人非,再也见不到他的身影。“佳期不可再”,寥寥五字,把这位满怀希望的女子推向了绝望的深渊。她想:“今后的生活又将如何呢?”回答是:“风雨杳如年。”风雨如晦,度日如年,未来的日子是渺茫、悲凉、凄迷的。如果把这里的“风雨”理解为社会“风雨”的话,那么这诗所写的爱情悲剧,就具有更广泛深刻的社会意义了。
这首诗语短情深,措辞委婉而造语清丽。诗人善于选择典型的意象,渲染了一种迷离愁苦的诗境。诗中以景衬情,情与景很好地融合在一起,大大增强了艺术感染力。▲
晋人归楚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罃。于是荀首佐中军矣,故楚人许之。
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对曰:“二国治戎,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执事不以衅鼓,使归即戮,君之惠也。臣实不才,又谁敢怨?”
王曰:“然则德我乎?”对曰:“二国图其社稷,而求纾其民,各惩其忿,以相宥也,两释累囚,以成其好。二国有好,臣不与及,其谁敢德?”
王曰:“子归何以报我?”对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
王曰:“虽然,必告不谷。”对曰:“以君之灵,累臣得归骨于晋,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首其请于寡君,而以戮于宗,亦死且不朽。若不获命,而使嗣宗职,次及于事,而帅偏师以脩封疆,虽遇执事,其弗敢违。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
王曰:“晋未可与争。”重为之礼而归之。
太史公曰:“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
上大夫壶遂曰:“昔孔子何为而作《春秋》哉”?太史公曰:“余闻董生曰:‘周道衰废,孔子为鲁司寇,诸侯害子,大夫雍之。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弊起废,王道之大者也。《易》著天地、阴阳、四时、五行,故长于变;《礼》经纪人伦,故长于行;《书》记先王之事,故长于政;《诗》记山川、溪谷、禽兽、草木、牝牡、雌雄,故长于风;《乐》乐所以立,故长于和;《春秋》辨是非,故长于治人。是故《礼》以节人,《乐》以发和,《书》以道事,《诗》以达意,《易》以道化,《春秋》以道义。拨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春秋》文成数万,其指数千。万物之散聚皆在《春秋》。《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察其所以,皆失其本已。故《易》曰‘失之毫厘,差之千里。’故曰‘臣弑君,子弑父,非一旦一夕之故也,其渐久矣’。故有国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前有谗而弗见,后有贼而不知。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守经事而不知其宜,遭变事而不知其权。为人君父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蒙首恶之名。为人臣子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陷篡弑之诛,死罪之名。其实皆以为善,为之不知其义,被之空言而不敢辞。夫不通礼义之旨,至于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夫君不君则犯,臣不臣则诛,父不父则无道,子不子则不孝。此四行者,天下之大过也。以天下之大过予之,则受而弗敢辞。故《春秋》者,礼义之大宗也。夫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法之所为用者易见,而礼之所为禁者难知。”
壶遂曰:“孔子之时,上无明君,下不得任用,故作《春秋》,垂空文以断礼义,当一王之法。今夫子上遇明天子,下得守职,万事既具,咸各序其宜,夫子所论,欲以何明?”
太史公曰:“唯唯,否否,不然。余闻之先人曰:‘伏羲至纯厚,作《易》八卦。尧舜之盛,《尚书》载之,礼乐作焉。汤武之隆,诗人歌之。《春秋》采善贬恶,推三代之德,褒周室,非独刺讥而已也。’汉兴以来,至明天子,获符瑞,封禅,改正朔,易服色,受命于穆清,泽流罔极,海外殊俗,重译款塞,请来献见者不可胜道。臣下百官力诵圣德,犹不能宣尽其意。且士贤能而不用,有国者之耻;主上明圣而德不布闻,有司之过也。且余尝掌其官,废明圣盛德不载,灭功臣世家贤大夫之业不述,堕先人所言,罪莫大焉。余所谓述故事,整齐其世传,非所谓作也,而君比之于《春秋》,谬矣。”
于是论次其文。七年而太史公遭李陵之祸,幽于缧绁。乃喟然而叹曰:“是余之罪也夫。是余之罪也夫!身毁不用矣!”退而深惟曰:“夫《诗》、《书》隐约者,欲遂其志之思也。昔西伯拘羑里,演《周易》;孔子厄陈、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而论兵法;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来者。”于是卒述陶唐以来,至于麟止,自黄帝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