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1582)广东南海人,字少南。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授乐平知县,擢御史,出按河南、浙江等地,搏击豪强,吏民震慑。嘉靖四十四年,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为一条鞭法之始。隆庆元年,迁大理右寺丞。次年,擢右佥都御史,兼领九边屯务。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起而攻之,斥为民。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拜左副都御史。忤张居正罢归,家居四年卒,谥惠敏。有《百可亭摘稿》。
黄鹤东南来,寄书写心曲。倚松开其缄,忆我肠断续。
不以千里遥,命驾来相招。中逢元丹丘,登岭宴碧霄。
对酒忽思我,长啸临清飙。蹇予未相知,茫茫绿云垂。
俄然素书及,解此长渴饥。策马望山月,途穷造阶墀。
喜兹一会面,若睹琼树枝。忆君我远来,我欢方速至。
开颜酌美酒,乐极忽成醉。我情既不浅,君意方亦深。
相知两相得,一顾轻千金。且向山客笑,与君论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