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诜〔清代〕
陈诜
陈诜(1642—1722),字叔大,号实斋,浙江海宁盐官人。清康熙十一年(1672)举人。由中书舍人考选吏科给事中。曾上章奏提出治理黄河具体规划,检举残害百姓的官员,历官至左副都御史。四十三年,出任贵州巡抚。后调任湖北巡抚。时江浙米贵,诜放宽米禁,通盘筹划,平抑三省米价。原来湖北盐规,每年需送官府2万金,盐商趁此提高盐价。诜到任,革除此种陋规。卸任时,盐商送诜万金,不受。五十年,升工部尚书,转礼部尚书。后老病辞归。卒谥清恪。著有《周易玩辞述》、《诗经述》、《四书述》、《资治通鉴述》等。
谒金门·山共水
辛弃疾 〔宋代〕
西河·西江水
诫外甥书
诸葛亮 〔两汉〕
西湖杂咏·夏
薛昂夫 〔元代〕
殿前欢·拍栏杆
乔吉 〔元代〕
水调歌头·中秋
米芾 〔宋代〕
渔家傲·反第一次大“围剿”
毛泽东 〔近现代〕
贺新郎·三山雨中游西湖
千秋岁·为金陵史致道留守寿
西江月·重九
苏轼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