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内容由匿名网友上传,原作者已无法考证。本站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全唐诗》中,此诗题下注:一作“公无渡河”。据《乐府诗集》:“子高晨起刺船,有一白首狂夫,被发提壶,乱流而渡,其妻随而止之,不及,遂堕河而死。于是援箜篌而歌曰:‘公无渡河,公竟渡河,堕河而死,将奈公何?’声甚凄怆,曲终亦投河而死。”这首《公无渡河》歌的主题,乃是疯狂与死亡。在讲求中庸的中国文化里,如此明确的以疯狂与死亡为审美对像的,格外使人颤栗。波涛在前,命运已定,前进就是死亡,却依然蹈死而不顾。这种执著,缘自于强大到疯狂的人格力量,定要做无望之极的抗争。渡河,正是一个凝固了抗争的极致和死亡的瞬间的意象。不是每个人都会试图去探求和解读它,但是几乎每个读者都能直截感受到它的冲撞。唐代诗人中,李白、王建、李贺、温庭筠和王睿,都有以此题歌咏本事的作品。
温庭筠此诗前四句描述水势之浩大汹涌,中四句写弹箜篌者以哀声劝阻之语,后四句以浪漫色彩的写法推陈出新,在神力辅助之下渡河人终于如愿以偿。最可玩味者在后四句,个体力量到底渺小,弱势力量在强势力量面前应该相机而动,方可实现自身价值。
此诗在表达手法上可玩味的地方也多。温庭筠所用的手法和李白《公无渡河》诗是一样的,也就是由远景摄入,拉近到渡河一刻,然后及渡河之后事。温庭筠的描写不可谓不好,但是并不是高度个性化的。“请公勿渡”已经大大折损了语势,最后“公乎跃马扬玉鞭,灭没高蹄日千里”把惨痛死亡,消解为高蹈成仙,似乎想另开一层境界和遐想,却几乎把悲剧色彩全数抹煞。
本节内容由匿名网友上传,原作者已无法考证。本站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温庭筠(约812或说801、824)年—约866或说870、882年)唐代诗人、词人。本名岐,字飞卿,太原祁(今山西祁县东南)人。富有天赋,文思敏捷,每入试,押官韵,八叉手而成八韵,所以也有“温八叉”之称。然恃才不羁,又好讥刺权贵,多犯忌讳,取憎于时,故屡举进士不第,长被贬抑,终生不得志。官终国子助教。精通音律。工诗,与李商隐齐名,时称“温李”。其诗辞藻华丽,秾艳精致,内容多写闺情。其词艺术成就在晚唐诸词人之上,为“花间派”首要词人,对词的发展影响较大。在词史上,与韦庄齐名,并称“温韦”。存词七十余首。后人辑有《温飞卿集》及《金奁集》。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咏雪
空外六花番,被大风洒落千山。穷冬节物偏宜晚,冻凝沼沚,寒侵帐幕,冷湿阑干。
【归塞北】貂裘客,嘉庆卷帘看。好景画图收不尽,好题诗句咏尤难,疑在玉壶间。
【好观音】富贵人家应须惯,红炉暖不畏严寒。开宴邀宾列翠鬟,拚酡颜,畅饮休辞惮。
【幺篇】劝酒佳人擎金盏,当歌者款撒香檀。歌罢喧喧笑语繁,夜将阑,画烛银光灿。
【结音】似觉筵间香风散,香风散非麝非兰。醉眼朦腾问小蛮,多管是南轩蜡梅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