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者富贵而名摩灭,不可胜记,唯倜傥非常之人称焉。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来者。乃如左丘无目,孙子断足,终不可用,退而论书策,以舒其愤,思垂空文以自见。
仆窃不逊,近自托于无能之辞,网罗天下放失旧闻,略考其行事,综其终始,稽其成败兴坏之纪,上计轩辕,下至于兹,为十表,本纪十二,书八章,世家三十,列传七十,凡百三十篇。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草创未就,会遭此祸,惜其不成,是以就极刑而无愠色。仆诚以著此书,藏之名山,传之其人,通邑大都,则仆偿前辱之责,虽万被戮,岂有悔哉!然此可为智者道,难为俗人言也!
译文
古时候,富贵而湮没不闻的人数不胜数,多得数不清,只有那些不为世俗所拘的卓异之士才能见称于后世。西伯姬昌被拘禁而扩写《周易》;孔子受困窘而作《春秋》;屈原被放逐,才写了《离骚》;左丘明失去视力,才有《国语》。孙膑被截去膝盖骨,《兵法》才撰写出来;吕不韦被贬谪蜀地,后世才能流传《吕氏春秋》;韩非被囚禁在秦国,写出《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都是一些圣贤们抒发愤懑而写作的。这些都是人们感情有压抑郁结不解的地方,不能实现其理想,所以记述过去的事迹,让将来的人了解他的志向。就像左丘明没有了视力,孙膑断了双脚,终生不能被人重用,便退隐著书立说来抒发他们的怨愤,想到活下来从事著作来表现自己的思想。
我私下里也自不量力,近来用我那不高明的文辞,收集天下散失的历史传闻,粗略地考订其事实,综述其事实的本末,推究其成败盛衰的道理,上自黄帝,下至于当今,写成十篇表,十二篇本纪,八篇书,三十篇世家,七十篇列传,一共一百三十篇,也是想探求天道与人事之间的关系,贯通古往今来变化的脉络,成为一家之言。刚开始草创还没有完毕,恰恰遭遇到这场灾祸,我痛惜这部书不能完成,因此便接受了最残酷的刑罚而不敢有怒色。我现在真正的写完了这部书,打算把它藏进名山,传给可传的人,再让它流传进都市之中,那么,我便抵偿了以前所受的侮辱,即便是让我千次万次地被侮辱,又有什么后悔的呢!然而这些话只能对智者去说,却很难向世俗之人讲清楚啊!
注释
倜傥:豪迈不受拘束。
文王拘而演《周易》:传说周文王被殷纣王拘禁在牖里时,把古代的八卦推演为六十四卦,成为《周易》的骨干。
仲尼厄而作春秋:孔丘字仲尼,周游列国宣传儒道,在陈地和蔡地受到围攻和绝粮之苦,返回鲁国作《春秋》一书。
屈原:曾两次被楚王放逐,幽愤而作《离骚》。
左丘:春秋时鲁国史官左丘明。《国语》:史书,相传为左丘明撰著。
孙子:春秋战国时著名军事家孙膑。膑脚:孙膑曾与庞涓一起从鬼谷子习兵法。后庞涓为魏惠王将军,骗膑入魏,割去了他的膑骨(膝盖骨)。孙膑有《孙膑兵法》传世。
不韦:吕不韦,战国末年大商人,秦初为相国。曾命门客著《吕氏春秋》(一名《吕览》)。始皇十年,令吕不韦举家迁蜀,吕不韦自杀。
韩非:战国后期韩国公子,曾从荀卿学,入秦被李斯所谗,下狱死。著有《韩非子》,《说难》、《孤愤》是其中的两篇。
《诗》三百篇:今本《诗经》共有三百零五篇,此举其成数。
失:读为“佚”。
愠: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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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是司马迁写给任安的回信。任安是司马迁的朋友,曾经在狱中写信给司马迁,叫他利用中书令的地位“推贤进士”。司马迁给他回了这封信。
关于《报任安书》的创作时间,近代学者王国维、郑鹤声等人认为作于公元前93年(汉武帝太始四年)十一月,司马迁五十三岁。自王国维说法提出之后,司马迁的《年谱》信从这种说法,朱东润主编的《中国历代文学作品文选》、刘盼遂等主编的《中国历代散文选》、山西大学等21所院校合编的《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等也都采用王国维的《报书》作于太始四年说法。此外,张惟骧认为《报任安书》作于公元前90年(征和三年)二月。
参考资料:
《报任安书》是中国古典文学史上第一篇富于抒情性的长篇书信,内容极其丰富。司马迁向任安解释了自己为什么不能按照来信的要求去做,为什么要为李陵辩护而触怒汉武帝,为什么自甘受辱、愿意接受宫刑,以及在宫刑以后是什么信念支撑他顽强活下去的。
从“古者富贵而名摩灭”到“难为俗人言也”,进一步说明自己受腐刑后隐忍苟活的原因,是为了完成《史记》。可分为两层。第一层,从“古者富贵而名摩灭”至“思垂空文以自见”,列举古代被人称颂的“倜傥非常之人”受辱后“论书策以舒其愤”的例子。第二层,介绍《史记》的体例和宗旨,说明自己“就极刑而无愠色”是为了完成《史记》。
修辞手法的多样,丰富了感情表达的内涵。如“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以下八个迭句,实际隐含着八组对比,同时又两两对偶,与排比相结合,既表明了对历史上杰出人物历经磨难而奋发有为的现象的认识,又表明了以他们为榜样,矢志进取、成就伟业的坚强意志,气势雄浑,令人欲悲欲叹。
《报任安书》见识深远,辞气沉雄,情怀慷慨,言论剀切,是激切感人的至情之作。其中叙事、议论、抒情,志气盘桓,交融一体。文章以过人的丰富、强烈、奔放的思想感情,形成卓绝千古的浩荡雄伟的气势。其中所表现的司马迁崇高的人生信念和为《史记》献身的精神,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和教育价值。
参考资料:
司马迁(前145年或前135年~不可考),字子长,生于龙门(西汉夏阳、即今陕西省韩城市,另说今山西省河津市),西汉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司马谈之子,任太史令,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太史公、历史之父。他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原名《太史公书》)。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该书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到汉武帝元狩元年,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是“二十四史”之首,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五十之年,忽焉已至。公为始满,融又过二。海内知识,零落殆尽,惟会稽盛孝章尚存。其人困于孙氏,妻孥湮没,单孑独立,孤危愁苦。若使忧能伤人,此子不得复永年矣!
《春秋传》曰:“诸侯有相灭亡者,桓公不能救,则桓公耻之。”今孝章,实丈夫之雄也,天下谈士,依以扬声,而身不免于幽絷,命不期于旦夕,是吾祖不当复论损益之友,而朱穆所以绝交也。公诚能驰一介之使,加咫尺之书,则孝章可致,友道可弘矣。
今之少年,喜谤前辈,或能讥评孝章。孝章要为有天下大名,九牧之人,所共称叹。燕君市骏马之骨,非欲以骋道里,乃当以招绝足也。惟公匡复汉室,宗社将绝,又能正之。正之之术,实须得贤。珠玉无胫而自至者,以人好之也,况贤者之有足乎!昭王筑台以尊郭隗,隗虽小才,而逢大遇,竟能发明主之至心,故乐毅自魏往,剧辛自赵往,邹衍自齐往。向使郭隗倒悬而王不解,临溺而王不拯,则士亦将高翔远引,莫有北首燕路者矣。凡所称引,自公所知,而复有云者,欲公崇笃斯义也。因表不悉。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见死而由窦出者,日四三人。有洪洞令杜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数十人。”余叩所以。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余。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余曰:“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苟入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惟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余。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同于往圣。每质狱词,必于死中求其生,而无辜者乃至此。傥仁人君子为上昌言: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别置一所以羁之,手足毋械。所全活可数计哉?或曰:“狱旧有室五,名曰现监,讼而未结正者居之。傥举旧典,可小补也。杜君曰:“上推恩,凡职官居板屋。今贫者转系老监,而大盗有居板屋者。此中可细诘哉!不若别置一所,为拔本塞源之道也。”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应重罚。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讯之,众言同,于是乎书。
凡死刑狱上,行刑者先俟于门外,使其党入索财物,名曰“斯罗”。富者就其戚属,贫则面语之。其极刑,曰:“顺我,即先刺心;否则,四肢解尽,心犹不死。”其绞缢,曰:“顺我,始缢即气绝;否则,三缢加别械,然后得死。”唯大辟无可要,然犹质其首。用此,富者赂数十百金,贫亦罄衣装;绝无有者,则治之如所言。主缚者亦然,不如所欲,缚时即先折筋骨。每岁大决,勾者十四三,留者十六七,皆缚至西市待命。其伤于缚者,即幸留,病数月乃瘳,或竟成痼疾。余尝就老胥而问焉:“彼于刑者、缚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果无有,终亦稍宽之,非仁术乎?”曰:“是立法以警其余,且惩后也;不如此,则人有幸心。”主梏扑者亦然。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一人予三十金,骨微伤,病间月;一人倍之,伤肤,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或叩之曰:“罪人有无不均,既各有得,何必更以多寡为差?”曰:“无差,谁为多与者?”孟子曰:“术不可不慎。”信夫!
部中老胥,家藏伪章,文书下行直省,多潜易之,增减要语,奉行者莫辨也。其上闻及移关诸部,犹未敢然。功令: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止主谋一二人立决;余经秋审皆减等发配。狱词上,中有立决者,行刑人先俟于门外。命下,遂缚以出,不羁晷刻。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法应立决,狱具矣,胥某谓曰:“予我千金,吾生若。”叩其术,曰:“是无难,别具本章,狱词无易,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其同事者曰:“是可欺死者,而不能欺主谳者,倘复请之,吾辈无生理矣。”胥某笑曰:“复请之,吾辈无生理,而主谳者亦各罢去。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则吾辈终无死道也。”竟行之,案末二人立决。主者口呿舌挢,终不敢诘。余在狱,犹见某姓,狱中人群指曰:“是以某某易其首者。”胥某一夕暴卒,众皆以为冥谪云。
凡杀人,狱词无谋、故者,经秋审入矜疑,即免死。吏因以巧法。有郭四者,凡四杀人,复以矜疑减等,随遇赦。将出,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或叩以往事,一一详述之,意色扬扬,若自矜诩。噫!渫恶吏忍于鬻狱,无责也;而道之不明,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而不求其情,其枉民也亦甚矣哉!
奸民久于狱,与胥卒表里,颇有奇羡。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每岁致数百金。康熙四十八年,以赦出。居数月,漠然无所事。其乡人有杀人者,因代承之。盖以律非故杀,必久系,终无死法也。五十一年,复援赦减等谪戍,叹曰:“吾不得复入此矣!”故例: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时方冬停遣,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至再三,不得所请,怅然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