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常(746~825),字中行,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郡望扶风(今陕西兴平东南)。大历十四年,登进士第。贞元十四年,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后历泉州府从事,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元和中,佐薛苹、李众湖南幕,为团练判官、副使。入朝为侍御史、水部员外郎。八年出为朗州刺史,转夔、江、抚三州刺史,后除国子祭酒致仕。诗入《窦氏联珠集》,《全唐诗》存诗26首。与其兄弟牟、群、庠和巩并称“五窦”。
骋怀
花月酒家楼,可追欢亦可悲秋。悲欢聚散为常事,明眸皓齿,歌莺舞燕,各逞温柔。
【幺】人俊惜风流,欠前生酒病花愁。尚还不彻相思债,携云挈雨,批风切月,到处绸缪。
【催拍子】爱共寝花间锦鸠,恨孤眠水上白鸥。月宵花昼,大筵排回雪韦娘,小酌会窃香韩寿。举觞红袖,玉纤横管,银甲调筝,酒令诗筹。曲成诗就,韵协声律,情动魂消,腹稿冥搜,美恩当受。水仙山鬼,月妹花妖,如还得遇,不许干休,会埋伏未尝泄漏。
【幺】群芳会首,繁英故友,梦回时绿肥红瘦。荣华过可见疏薄,财物广始知亲厚。慕新思旧,簪遗佩解,镜破钗分,蜂妒蝶羞。恶缘难救,痼疾常发,业贯将盈,努力呈头。冷餐重馏,口刀舌剑。吻槊唇枪,独攻决胜,混战无忧,不到得落人奸彀。
【尾】展放征旗任谁走,庙算神谟必应口。一管笔在手,敢搦孙吴兵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