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叔达(?-635年),字子聪,吴兴(今浙江长兴)人,唐朝宰相,陈宣帝第十七子,陈后主异母弟。陈叔达出身于陈朝皇室,曾授侍中,封义阳王。陈亡入隋,历任内史舍人、绛郡通守,后归降唐高祖,担任丞相府主簿,封汉东郡公。唐朝建立后,陈叔达历任黄门侍郎、纳言、侍中、礼部尚书,进拜江国公。玄武门之变时曾建议唐高祖立唐太宗为太子,晚年以散职归第。贞观九年(635年),陈叔达病逝,追赠户部尚书,初谥缪,后改为忠。
楚襄王问于宋玉曰:“先生其有遗行与?何士民众庶不誉之甚也!”
宋玉对曰:“唯,然,有之!愿大王宽其罪,使得毕其辞。客有歌于郢中者,其始曰《下里》、《巴人》,国中属而和者数千人。其为《阳阿》、《薤露》,国中属而和者数百人。其为《阳春》、《白雪》,国中有属而和者,不过数十人。引商刻羽,杂以流徵,国中属而和者,不过数人而已。是其曲弥高,其和弥寡。
故鸟有凤而鱼有鲲。凤皇上击九千里,绝云霓,负苍天,足乱浮云,翱翔乎杳冥之上。夫蕃篱之鷃,岂能与之料天地之高哉?鲲鱼朝发昆仑之墟,暴鬐于碣石,暮宿于孟诸。夫尺泽之鲵,岂能与之量江海之大哉?故非独鸟有凤而鱼有鲲,士亦有之。夫圣人瑰意琦行,超然独处,世俗之民,又安知臣之所为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