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楠(公元?----1213)字南木,号翠虚子、又号陈泥丸。(常以土掺合符水,捏成小丸为人治病,故世号陈泥丸。)金丹派南宗徒裔尊为“南五祖”之一。南宋高道,惠州博罗(今属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人,以箍桶为业。自云“道光禅师薛紫贤,付我归根复命篇”。宋徽宗政和年间擢举道录院事,后归隐罗浮山。不数年,定居长沙,开创南宗“清修派”。为南宗第四代传人,“南五祖”之四。四祖陈楠达到160岁以上。
范宣子为政,诸侯之币重,郑人病之。
二月,郑伯如晋。子产寓书于子西,以告宣子,曰:“子为晋国,四邻诸侯,不闻令德而闻重币。侨也惑之。侨闻君子长国家者,非无贿之患,而无令名之难,夫诸侯之贿,聚于公室,则诸侯贰;若吾子赖之,则晋国贰。诸侯贰则晋国坏,晋国贰则子之家坏。何没没也?将焉用贿?
夫令名,德之舆也。德,国家之基也。有基无坏,无亦是务乎?有德则乐,乐则能久。诗云:‘乐只君子,邦家之基。’有令德也夫!‘上帝临女,无贰尔心。’有令名也夫!恕思以明德,则令名载而行之,是以远至迩安。毋宁使人谓子,子实生我,而谓子浚我以生乎?象有齿以焚其身,贿也。”
宣子说,乃轻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