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迈〔宋代〕
洪迈
洪迈(1123——1202),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人,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副丞相、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
书琵琶背
李煜 〔五代〕
人有负盐负薪者
李延寿 〔唐代〕
人有负盐负薪者,同释重担息树阴。少时,且行,争一羊皮,各言藉背之物。久未果,遂讼于官。惠遣争者出,顾州纪纲曰:“以此羊皮可拷知主乎?”群下咸无答者。惠令人置羊皮席上,以杖击之,见少盐屑,曰:“得其实矣。”使争者视之,负薪者乃伏而就罪。
【正宫】黑漆弩_晚泊采石,
卢挚 〔元代〕
沁园春·寒食郓州道中
谢枋得 〔宋代〕
生查子·惆怅彩云飞
纳兰性德 〔清代〕
琵琶仙·中秋
虞美人·黄昏又听城头角
更漏子·金雀钗
温庭筠 〔唐代〕
玉楼春·西湖南北烟波阔
欧阳修 〔宋代〕
西湖明月引(寿云谷谢右司)
陈允平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