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脩(九七九~一○三二),字伯长,郓州汶阳(今山东汶上)人。真宗大中祥符二年(一○○九)赐进士出身,调泰州司理参军,一说海州。又贬池州。后官颍州文学参军,徙蔡州。仁宗明道元年卒,年五十四。曾倡异古文,并从陈抟受易数学,为宋理学之先导。有《河南穆公集》三卷。《宋史》卷四四二有传。 穆脩诗,以《四部丛刊》述古堂影宋抄本《河南穆公集》为底本。参校光绪三一年李氏犀轩抄校本、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另清盛伯羲藏旧抄本、道光十五年日照许印林抄本、许本过录之张氏石洲藏本、《宋百家诗存》本,有关异文也予出校。
秘阁修撰韩公知婺之明年,以“恣行酷政,民冤无告”劾去。
去之日,百姓遮府门愿留者,顷刻合数千人,手持牒以告摄郡事。摄郡事振手止之,辄直前不顾;则受其牒,不敢以闻。
明日出府,相与拥车下,道中至不可顿足。则冒禁行城上,累累不绝。拜且泣下,至有锁其喉自誓于公之前者。里巷小儿数十百辈罗马前,且泣下。君为之抆泪,告以君命决不应留;辄柴其关如不闻。
日且暮,度不可止,则夺剌史车置道旁,以民间小舆舁至梵严精舍,燃火风雪中围守之。其挟舟走行阙告丞相御史者,盖千数百人而未止。
又明日,回泊通波亭,乘间欲以舟去,百姓又相与拥之不置,溪流亦复堰断不可通。乡士大夫惧蚁蝼之微不足以回天听,委曲谕之,且却且行。久乃曰:“愿公徐行,天子且有诏矣。”公首肯之。道稍开,公疾驰径去。后来者咎其徒之不合舍去,责诮怒骂,不啻仇敌。
呜呼!大官,所尊也;民,所信也。所尊之劾如彼,而所信之情如此,吾亦不知公之政何如也,将从智者而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