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2—1571)明山东濮州人,字允吉,一字舜泽,号谷原。嘉靖五年进士。知吴县,改束鹿,皆有惠政。以广东道御史按宣、大,授计平大同乱军。迁兵部侍郎兼都御史,总督宣、大军务,守边有功。进兵部尚书,坐事削籍归,旋复职,致仕卒。喜为诗,文词骈丽,诗格粗豪奔放。有《逌旃琐语》、《谷原文草》、《谷原集》。
从事有示愈以《荆谭酬唱诗》者,愈既受以卒业,因仰而言曰:“夫和平之音淡薄,而愁思之声要妙;欢愉之辞难工,而穷苦之言易好也。是故文章之作,恒发于羁旅草野;至若王公贵人,气满志得,非性能好之,则不暇以为。
今仆射裴公,开镇蛮荆,统郡惟九;常侍杨公,领湖之南,壤地二千里。德刑之政并勤,爵禄之报两崇。乃能存志乎《诗》、《书》,寓辞乎咏歌,往复循环,有唱斯和,搜奇抉怪,雕镂文字,与韦布里闾憔悴专一之士较其毫厘分寸,铿锵发金石,幽眇感鬼神,信所谓材全而能钜者也。两府之从事与部属之吏属而和之,苟在编者,咸可观也。宜乎施之乐章,纪诸册书。”从事曰:“子之言是也。”告于公,书以为《荆谭酬唱诗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