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堂,字明佐。南海人。明穆宗隆庆二年(一五六八)进士。授严州司理,征拜南京监察御史。屡奉敕巡视京营及上下江监兑漕粮。明神宗万历五年(一五七七),以星变,上疏论河套贡市漕河段匹诸宜兴革状,及请斥权珰、易枢部、宥谏臣。因忤大臣张居正,被贬归。后复起用,历官广西佥事、光禄寺少卿、南京尚宝司卿。致仕家居,肆力著述,靡所营树。有《朱明洞稿》及《湘南》、《皇华》、《南归》诸集。清温汝能《粤东诗海》卷三四有传。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