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思虞(1593—1657),字元逊,一字彦襄,号赓尧,又号缺庵,青县中街人。明万历二十一年生,弱冠以高才中乡试,万历四十年(1612年)得中举人。官河南兰阳知县。寻升陕西临兆府同知,未赴,解组还。会国变,隐居乡里。顺治元年(1644),有聘书征召入京,亦托疾不赴。顺治十四年(1657)卒,傅山为撰《姚缺庵墓志铭》。雍正十一年奉旨入忠义祠配享。著有《姚思虞诗文集》,《康熙青县志》及《津门诗抄》录其诗。
知悼子卒,未葬,平公饮酒,师旷、李调侍,鼓钟。杜蒉自外来,闻钟声,曰:“安在?”曰:“在寝。”杜蒉入寝,历阶而升,酌曰:“旷饮斯!”又酌曰:“调饮斯!”又酌,堂上北面坐饮之。降趋而出。
平公呼而进之,曰:“蒉!曩者尔心或开予,是以不与尔言。尔饮旷,何也?”曰:“子卯不乐。知悼子在堂,斯其为子卯也大矣!旷也,太师也。不以诏,是以饮之也。”“尔饮调,何也?”曰:“调也,君之亵臣也。为一饮一食忘君之疾,是以饮之也。”“尔饮,何也?”曰:“蒉也,宰夫也,非刀匕是共,又敢与知防,是以饮之也。”平公曰:“寡人亦有过焉,酌而饮寡人。”杜蒉洗而扬觯。公谓侍者曰:“如我死,则必毋废斯爵也!”
至于今,既毕献,斯扬觯,谓之“杜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