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早晨露珠重又浓,太阳不出不蒸发。如此盛大的晚宴,不喝一醉不回家。
早晨露珠重又浓,挂在丰茂草丛中。如此盛大的晚宴,设在宗庙真隆重。
早晨露珠重又浓,洒在枸杞酸枣丛。光明磊落的君子,个个都有好名声。
高大椅树和梧桐,结的果实一重重。和乐宽厚的君子,处处表现好仪容。
注释
湛湛:露水浓重的样子。斯:语气词。
匪:通“非”。晞(xī):干。
厌(yān)厌:一作“懕(yān)懕”,和悦的样子。夜饮:即晚宴。
宗:宗庙。载(zài):则,一说充满。考:成,一说“考”通“孝”,另一说“考”指宫庙落成典礼中的“考祭”。
杞(qǐ)棘(jí):枸杞和酸枣,皆灌木,又皆身有剌而果实甘酸可食。
显允:光明磊落而诚信忠厚。显,光明;允,诚信。
令德:美德。令,善美。
桐:桐有多种,古多指梧桐。椅:山桐子木,梓树中有美丽花纹者。
离离:果实多而下垂貌。犹“累累”。
岂(kǎi)弟(tì):同“恺悌”,和乐平易的样子。
令仪:美好的容止、威仪。仪,仪容,风范。
参考资料:
此诗四章,每章四句,各章前两句均为起兴,且兴词紧扣下文事象:宴饮是在夜间举行的,而大宴必至夜深,夜深则户外露浓;宗庙外的环境,最外是萋萋的芳草,建筑物四围则遍植杞、棘等灌木,而近户则是扶疏的桐、梓一类乔木,树木上且挂满果实——此时一切都笼罩在夜露之中。
“白露”“寒露”为农历八、九月之节气,而从夜露甚浓又可知天气晴朗,或明月当空或繁星满天,户厅之外,弥漫着祥和的静谧之气;户厅之内,则杯觥交错,宾主尽欢,“君曰:‘无不醉’,宾及卿大夫皆兴,对曰:‘诺,敢不醉!’”(《仪礼·燕礼》)内外动静映衬,是一幅绝妙的“清秋夜宴图”。
若就其深层意蕴而言,宗庙周围的丰草、杞棘和桐椅,也许依次暗示血缘的由疏及亲;然而更可能是隐喻宴饮者的品德风范:既然“载考”呼应“丰草”,“载”义为充盈,而“丰”指繁茂,那么“杞棘”之有刺而能结实不可能与君子的既坦荡光明(显)又诚悫忠信(允)无涉,更不用说桐椅之实的“离离”——既累累繁盛又历历分明——与君子们一个个醉不失态风度依然优美如仪(与《小雅·宾之初筵》的狂醉可对看)的关系了。只是至此还没有说到最重要的意象“湛湛”之“露”究属何意。
前人大多理解湛露既然临于草树,则无疑象征着王之恩泽。若就二、三章而言,这也不差,只是以之揣摩首章,却不像了。露之湛湛其义蕴犹情之殷殷,热情得酒之催发则情意更烈,正好比湛露得朝阳则交汇蒸腾。
此诗章法结构之美既如陈奂所言“首章不言露之所在,二章三章不言阳,末章并不言露,皆互见其义”,又如朱熹引曾氏曰:“前两章言厌厌夜饮,后两章言令德令仪”。后者需补充的是:在这两者之间,第三章兼有过渡性质(一、二承上,三、四启下)。雅诗的章法结构比风诗更为讲究,于此亦见一斑。
音韵的谐美也是此诗一大特点:除了隔句式押韵外,前两章以一、三句句头的“湛湛”与“厌厌”呼应,去和二、四句句尾的脚韵共构成回环之美;至后两章则改为顶真式谐音,表现为“杞棘”的准双声与“显允”的准叠韵勾连,而“离离”的双叠也与“岂弟”的叠韵勾连(作为过渡,三章“湛湛”与“显允”的尾音也和谐呼应)。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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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疏广、受二子,以年老,一朝辞位而去。于是公卿设供帐,祖道都门外,车数百辆;道路观者,多叹息泣下,共言其贤。汉史既传其事,而后世工画者,又图其迹,至今照人耳目,赫赫若前日事。
国子司业杨君巨源,方以能诗训后进,一旦以年满七十,亦白相去,归其乡。世常说古今人不相及,今杨与二疏,其意岂异也?
予忝在公卿后,遇病不能出,不知杨侯去时,城门外送者几人,车几辆,马几匹,道旁观者,亦有叹息知其为贤与否;而太史氏又能张大其事为传,继二疏踪迹否,不落莫否。见今世无工画者,而画与不画,固不论也。
然吾闻杨侯之去,相有爱而惜之者,白以为其都少尹,不绝其禄。又为歌诗以劝之,京师之长于诗者,亦属而和之。又不知当时二疏之去,有是事否。古今人同不同,未可知也。
中世士大夫,以官为家,罢则无所于归。杨侯始冠,举于其乡,歌《鹿鸣》而来也。今之归,指其树曰:“某树,吾先人之所种也;某水、某丘,吾童子时所钓游也。”乡人莫不加敬,诫子孙以杨侯不去其乡为法。古之所谓乡先生没而可祭于社者,其在斯人欤?其在斯人欤?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见死而由窦出者,日四三人。有洪洞令杜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数十人。”余叩所以。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余。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余曰:“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苟入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惟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余。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同于往圣。每质狱词,必于死中求其生,而无辜者乃至此。傥仁人君子为上昌言: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别置一所以羁之,手足毋械。所全活可数计哉?或曰:“狱旧有室五,名曰现监,讼而未结正者居之。傥举旧典,可小补也。杜君曰:“上推恩,凡职官居板屋。今贫者转系老监,而大盗有居板屋者。此中可细诘哉!不若别置一所,为拔本塞源之道也。”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应重罚。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讯之,众言同,于是乎书。
凡死刑狱上,行刑者先俟于门外,使其党入索财物,名曰“斯罗”。富者就其戚属,贫则面语之。其极刑,曰:“顺我,即先刺心;否则,四肢解尽,心犹不死。”其绞缢,曰:“顺我,始缢即气绝;否则,三缢加别械,然后得死。”唯大辟无可要,然犹质其首。用此,富者赂数十百金,贫亦罄衣装;绝无有者,则治之如所言。主缚者亦然,不如所欲,缚时即先折筋骨。每岁大决,勾者十四三,留者十六七,皆缚至西市待命。其伤于缚者,即幸留,病数月乃瘳,或竟成痼疾。余尝就老胥而问焉:“彼于刑者、缚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果无有,终亦稍宽之,非仁术乎?”曰:“是立法以警其余,且惩后也;不如此,则人有幸心。”主梏扑者亦然。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一人予三十金,骨微伤,病间月;一人倍之,伤肤,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或叩之曰:“罪人有无不均,既各有得,何必更以多寡为差?”曰:“无差,谁为多与者?”孟子曰:“术不可不慎。”信夫!
部中老胥,家藏伪章,文书下行直省,多潜易之,增减要语,奉行者莫辨也。其上闻及移关诸部,犹未敢然。功令: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止主谋一二人立决;余经秋审皆减等发配。狱词上,中有立决者,行刑人先俟于门外。命下,遂缚以出,不羁晷刻。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法应立决,狱具矣,胥某谓曰:“予我千金,吾生若。”叩其术,曰:“是无难,别具本章,狱词无易,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其同事者曰:“是可欺死者,而不能欺主谳者,倘复请之,吾辈无生理矣。”胥某笑曰:“复请之,吾辈无生理,而主谳者亦各罢去。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则吾辈终无死道也。”竟行之,案末二人立决。主者口呿舌挢,终不敢诘。余在狱,犹见某姓,狱中人群指曰:“是以某某易其首者。”胥某一夕暴卒,众皆以为冥谪云。
凡杀人,狱词无谋、故者,经秋审入矜疑,即免死。吏因以巧法。有郭四者,凡四杀人,复以矜疑减等,随遇赦。将出,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或叩以往事,一一详述之,意色扬扬,若自矜诩。噫!渫恶吏忍于鬻狱,无责也;而道之不明,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而不求其情,其枉民也亦甚矣哉!
奸民久于狱,与胥卒表里,颇有奇羡。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每岁致数百金。康熙四十八年,以赦出。居数月,漠然无所事。其乡人有杀人者,因代承之。盖以律非故杀,必久系,终无死法也。五十一年,复援赦减等谪戍,叹曰:“吾不得复入此矣!”故例: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时方冬停遣,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至再三,不得所请,怅然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