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葫芦瓜有苦味叶,济水边有深渡口。深就垂衣缓缓过,浅就提裙快快走。
济水茫茫涨得满,岸丛野雉叫得欢。水涨车轴浸不到,野雉求偶鸣声传。
又听嗈嗈大雁鸣,天刚黎明露晨曦。男子如果要娶妻,趁未结冰来迎娶。
船夫挥手频招呼,别人渡河我不争。别人渡河我不争,我将恋人静静等。
注释
匏(páo袍):葫芦之类。苦:一说苦味,一说枯。意指葫芦八月叶枯成熟,可以挖空作渡水工具。
济:水名。涉:一说涉水过河,一说渡口。
厉:带。一说解衣涉水,一说拴葫芦在腰泅渡。
揭(qì气):提起下衣渡水。
弥(mí弥):大水茫茫。盈:满。
鷕(yǎo咬):雌山鸡叫声。
不濡(音如):不,语词;濡,沾湿。轨:车轴头。
牡:雄雉。
雝雝(yōng拥):大雁叫声和谐。
旦:天大明。
归妻:娶妻。
迨(dài带):及,等到;乘时。泮(pàn盼):分,此处当反训为“合”。冰泮,指冰融化。
招招:招唤之貌,一说摇橹曲伸之貌。舟子:摆渡的船夫。
人涉:他人要渡河。卬:(áng昂),代词,表示“我”。否:不(渡河)。卬否:即我不渡河之意。
须:等待。友:指爱侣。
参考资料:
期盼的爱情充满了喜悦,而爱情的等待,却又令人焦躁。这首诗所歌咏的,正是一位年轻女子对情人的又喜悦、又焦躁的等候。
这等候发生在济水渡口。从下文交代可知,女主人公大抵一清早就已来了。诗以“匏有苦叶”起兴,即暗示了这等候与婚姻有关。因为古代的婚嫁,正是用剖开的匏瓜,做“合卺”喝的酒器的。匏瓜的叶儿已枯,则正当秋令嫁娶之时。女主人公等候的渡口,却水深难涉了,因此她深情地叮咛着:“深则厉,浅则揭”。那无非是在心中催促着心上人:水浅则提衣过来,水深就垂衣来会,就不必犹豫了。催对方垂衣涉济,正透露出她这边等候已急。
诗中说:现 在天已渐渐大亮,通红的旭日升起在济水之上,空中已有雁行掠过,那“雝雝”鸣叫显得有多欢快。但对于等候中的女主人公来说,心中的焦躁非但未被化解,似乎更还深了几分。要知道雁儿北飞,预告着冬日就要结束,春天就要到来。当济水冰融化的时候,按古代的规矩便得停办嫁娶之事了。所谓“霜降而妇功成,嫁娶者行焉;冰泮而农业起,昏(婚)礼杀(止)于此”(《孔子家语》),说的就是这一种古俗。明白乎此,就能懂得女主人公何以对“雝雝鸣雁”特别关注了:连那雁儿都似在催促着姑娘,她就不能不为之着急。于是“士如归妻,迨冰未泮(合)”二句,读来正如发自姑娘心底的呼唤,显得十分热切。
诗之末章终于等来了摆渡船,那定是从对岸驶来载客的。船夫大约早就体察了女主人公的焦躁不安,所以关切地连声招唤:“快上船吧!”他不可能知道,这姑娘急的并不是过河,恰是在驶来的船上没见到心上人。“人涉昂否”二句之重复,重复得可谓妙极:那似乎是女主人公怀着羞涩,对船夫所作的窘急解释——“不是我要急着渡河,……不是的,我是在等我的……朋友哪……”以“昂须我友”的答语作结,结得情韵袅袅。船夫的会意微笑,姑娘那脸庞飞红的窘态,以及将情人换作“朋友”的掩饰之辞,所传达的似怨还爱的徽妙心理,均留在了诗外,任读者自己去体味。
据毛诗旧序称,此诗为“刺”卫宣公与夫人“并为淫乱”之作;连颇不尊序的清人姚际恒《诗经通论》,亦以为“其说可从”。这真不知从何说起。拂去旧说之附会,此诗实在就是一首等候“未婚夫”“赶快过来迎娶”(余冠英《诗经选》)的绝妙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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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